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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以及关于“先 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等规定,切实履 行市场监管部门法定职责,更好地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强化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标以净化市场主体、促进公平竞争为目标,进一步引导经 营者依法守规、诚信经营,着力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围绕推 进商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推进精准监管、 联动监管和信用监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 发展活力营造更优环境,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断 提高监督管理水平。二、整治范围凡在本行政区域内应当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或相关 许可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即开展
2、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均属本 次整治活动查处范围。(-)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 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三)属于本局职权范围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相关规定有市场 监管局履行查处的其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三、整治重点(一)涉及食品、网络餐饮、药品、医疗器械、工业产 品生产、化妆品生产等重点行业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涉及危害人身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 共利益和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S)洗车业、洗涤业、餐饮、沐浴业、小旅馆、美容 美发业等无照
3、经营行为。(四)金融理财、融投资、小额贷款等非银行机构中的 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五)殡葬行业中的无照经营行为。(六)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中的无照经营行 为。(七)农贸市场及市场内的无照经营和各分局辖区内的 无照经营行为。(A)上级部署专项整治中涉及的其它行业。四、组织领导成立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科,由*同志兼任办 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分局负责各自辖区无照 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执法大队统筹调度无照经营违法案件查 办工作,局机关相关科室按监管职责做好监管领域无照经营 综合治理工作。依据各单位工作职责
4、,各相关科室、执法大 队、各分局在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明确如下:(一)行政审批科。负责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 协调工作;牵头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全面落实“非禁 即入”,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积极推进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证照分离”改革,继续落实“先 照后证”改革,切实履行“双告知、一承诺”制度;负责办 理全县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城郊分局、龙场分局辖区个体工 商户注册登记,指导扎佐、久长、六广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 注册登记。(二)执法大队。组织调度和查处在无照经营综合治理 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分析处置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 题,督促指导各分局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5、。(S)质量科。负责对产品质量、计量、认证、标准化、 特种设备等领域无照经营的摸排工作,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无 照经营户主动服务,帮助其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四)市场科。负责处置无照经营投诉举报案件;负责 对印刷、图书音像制品、广告公司等知识产权领域无照经营 行为的摸排工作,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无照经营户主动服务, 帮助其及时办理营业执照。(五)食品科。负责食品生产企业、相关餐饮服务单位 无照经营摸排工作,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无照经营户主动服务, 帮助其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六)药品科。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 经营单位无照经营摸排工作,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无照经营户 主动服务,帮助其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6、(七)检测中心。在加油机、衡器检定过程中,认真摸 排所涉及单位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行为,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无 照经营户主动服务,帮助其及时办理营业执照。(A)各分局。负责各自辖区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 对无照经营进行全覆盖排查,建立无照经营台账,并进行动 态管理,发现一起,登记一起,处理一起,并进行逐户销号 管理。要根据监管情况不断完善、循环更新监管台帐。负责 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 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照法定条件的,应当督促、引导 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九)办公室。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类新闻 媒体,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形成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的 良好社会氛
7、围。五、方法步骤专项整治行动共分四个阶段实施。(一)宣传摸底阶段(4月25日至5月30日)全局各单位要充分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方位多层 次多形式加强对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的宣传,提高经营者自律 意识,自觉办理证照。要大力宣传商事制度改革,向广大群 众宣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准入门槛降低、以及“多证合一”、 “多证整合”等政策,引导经营者及时办理执照。各分局要 全面排查本辖区内的无照生产经营行为,通过排查,摸清底 数,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制订整改方案。(二)疏导规范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各分局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对无照经营者逐户下达限期 整改通知书,主动上门宣传法律法规和指导办照办证有关手 续,
8、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核准登记发照,促使其规范 经营。(S)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9月30日)各分局要根据摸底排查的情况,对符合发照条件的,要 及时给予补办营业执照;要积极引导无照经营者纠正违法行 为,促进经营者从无照违法经营向持照合法经营转变;对不 符合发照法定条件的,要加强教育引导,责令其关门停业; 对不听劝阻继续生产经营的,要依法采取措施,坚决予以查 处取缔。(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各分局对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 时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本着“疏堵结合、 以疏为主;查办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原则,对无照 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
9、回顾和总结,反思问题不足,进 一步巩固提升,形成长效机制。全局各单位结合职责分工, 对无照综合治理进行认真总结,分析问题,寻找薄弱环节, 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工作总结10月30日前报行政审批科。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是市场监管部门的 重要职责之一。全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无照经营综合治理 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组织学习查处办法,进一 步强化责任风险意识,各分局要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工作方案, 深入开展无照经营综合治理。(二)加强领导。县局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无照经营 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领导亲自抓,各有关 单位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各分局要落实辖区监管责任,结合 辖区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重点的做好部署,做到分工明确、 人人有责。(三)督促落实。无照经营行为具有动态性、多发性、 区域性等特点,各分局要以常态化的要求常抓不懈,认真组 织开展排查,及早发现并针对不同情况进行整治,有效排除 隐患。县局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督查组,对各 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完成目标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督查情 况每周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四)及时反馈。要注重掌握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动 态,及时收集相关信息,要针对自行检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 题,进行有效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建立周报制度, 各分局每周五前将无照经营监管工作周报表和无照经营监 管登记表报行政审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