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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表序号验收内容验收结果1安全基础管理情况1.1证照持有情况应取得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应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合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1.2制度建设情况1.2.1应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2.2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作业审批制度等。1.2.3应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并
2、有效落实。1.3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相应专业类别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1.4安全生产投入情况1.4.1安全费用应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金属露天矿山每吨5元,非金属露天矿山每吨2元,小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1.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1.5.1培训内容: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1.5.2培训学时:主要负责
3、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初次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新上岗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序号验收内容验收结果1.6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情况1.7相关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测检验情况。1.8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情况1.8.1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并备案1.8.2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1.8.3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
4、组织1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1.9外包工程单位情况1.9.1承包单位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其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程技术人员、主要设备设施、安全教育培训和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应符合要求。1.9.2发包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2现场安全管理情况2.1开采要求2.1.1安全平台、清扫平台和运输平台的宽度,以及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大小应与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一致。2.1.2*是否遵循了自上而下的露天开采顺序;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分层或台阶开采
5、。露天采场各作业水平上、下台阶之间的超前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不得存在从下部不分台阶掏采的情况,采剥工作面是否形成了伞檐、空洞等隐患。2.13*应按设计确定了采场爆破警戒范围,在爆破危险区边界应设立有明显的爆破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清楚标明了爆破时的预警、起爆和解除信号;爆破时应派出了岗哨。雷雨天气应禁止实施爆破作业。序号验收内容验收结果2.1.4露天矿边界应设有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2.1.5应清除了露天矿边界上2m范围内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树木及其他植物、不稳固材料和岩石等。2.1.6露天采矿场应设有安全可靠的避炮设施。2.1.7露天采场上、下台阶之间,应设有带扶手的梯子、台阶(
6、踏步)或路堑作为人行通道。2.1.8边坡浮石清除完毕之前,其下方不应生产;人员和设备不应在边坡底部停留。2.1.9每个台阶采掘结束,应及时清理平台上的疏松岩土和坡面上的浮石,并组织矿有关部门验收。2.1.10*边坡的安全加固及防护措施应与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一致。对采场工作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陡边帮应每月检查一次,不稳定区段在暴雨过后应及时检查,发现边坡存在滑移现象等异常应立即处理。2.1.H*高度200米及以上的边坡或排土场应进行在线监测。2.1.12*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2.2矿山开拓运输公路运输*上山道路坡度应不大于设计坡度10%以上。道路的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设
7、置警示标志。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墙(堆)等安全设施。卸矿平台(包括溜井口、栈桥卸矿口等处)的调车宽度、卸矿地点应按要求设置挡车设施。夜间运输应设置生产道路照明系统。2深凹露天矿运输矿(岩)石的汽车,应采取尾气净化措施。2.2.1.7汽车运输时,两台以上的挖掘机在同一平台上作业时,挖掘机的间距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或小于50mo平碉溜井运输运输平碉内应留有宽度不小于Im(无轨运输时,不小于1.2m)的人行道。进入平碉的人员,应在序号验收内容验收结果人行道上行走。溜井的卸矿口应设置挡墙,标志、照明和安全护栏。带式输送机运输带式输送机两侧应设人行
8、道,经常行人侧的人行道宽度应不小于1.0m:另侧应不小于06m0应设置装料点和卸料点的空仓、满仓等保护装置,声光报警信号装置及带式输送机连锁装置,带式输送机防胶带撕裂、断带、防跑偏、防止过速、防止过载、防止打滑、防止大块冲击等保护装置,带式输送机的制动装置、胶带清扫装置、线路上的信号、电气联锁和停车装置;烟雾报警装置、软启动装置以及上行的带式输送机的防逆转装置。2.3防排水2.3.1*封闭圈深度30m及以上的凹陷露天矿山,应设置专用的防洪、排洪设施。2.3.2地表截洪沟的布置位置及长度、深度、宽度等要素应符合设计要求。2.3.3采场内排水泵站的设置、排水设备的型号与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3.
9、4排水管路的规格型号与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3.5有淹没危险的采矿场,主排水泵的供电线路应不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电时,其余线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起最大排水负荷。2.3.6露天采场的总出入沟口、平碉口、排水井口和工业场地,均应采取妥善的防洪措施。2.4供配电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应设置保护罩或遮栏及警示标志。采掘设备的供电电缆,应保持绝缘良好,应不与金属管(线)和导电材料接触,横过道路、铁路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在电源线路上断电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应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在带电的导线、设备、变压器、油开关附近,不应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10、采场的每台设备,应设有专用的受电开关;停电或送电应有工作牌。序号验收内容验收结果2.5排土场*危险级排土场为重大隐患。排土场软弱土层处理和底部排渗设施应与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一致。依山而建的排土场,坡度大于1:5且山坡有植被或第四系软弱层时,应将最终境界100m内的植被或第四系软弱层全部清除,并将地基削成阶梯状。山坡排土场周围,应修筑可靠的截洪和排水设施拦截山坡汇水。排土场内平台应设置2%5%的反坡,并在排土场平台上修筑排水沟,以拦截平台表面及坡面汇水。排土场进行排弃作业时,应圈定危险范围,并设立警戒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范围内。排土场排土工艺、排土顺序、排土场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
11、宽度、总边坡角、废石滚落可能的最大距离、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超前堆置距离等参数应与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一致。汽车排土卸载平台边缘,应设有固定的挡车设施,其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2,车挡顶宽和底宽分别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4和34o2.5.9排土场滚石、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包括设计堆石坝等拦挡措施的实施情况,其他相关安全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应与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一致。2.6矿石加工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应任意拆除或移动安全警示标志。设备的裸露转动部分,应设防护罩或栅栏。凡有人通过或工作的地点,建筑物均应设置安全进出口,并保持
12、畅通。需离地面2m以上操作设备或阀门时,应设置固定式平台。有跌落危险的平台、通道、走梯、走台等,均应设置护栏或扶手,并有足够的照明。通道、斜梯的宽度不宜小于08m,直梯宽度不宜小于0.6m。常用的斜梯,倾角应小于45。;不常用的斜梯,倾角应小于60。天桥、通道、斜梯踏板和平台,应采取防滑措施,或用防滑钢板、格栅板制作。序号验收内容验收结果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的高处作业时,应佩带安全带或设置安全网、护栏等防护设施。高处作业时,不应抛掷物件,不应上下垂直方向双层作业。作业场所有坠人危险的钻孔、井巷、溶洞、陷坑、泥浆池和水仓等,均应加盖或设栅栏,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照明。行人和车辆通行的沟、坑、池的盖板,应固定可靠,并满足承载要求。注:带*号检查内容为重大隐患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