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日常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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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驾驶员日常管理办法为加强驾驶员日常管理,保证安全用车,提供优质服务,合理调度车辆,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车辆的利用率,特制定本办法。一、驾驶员行为规范1.1 驾驶员和车辆由后勤处综合科统一管理,驾驶员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学校、后勤处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做到安全行车。1.2 驾驶员着装整齐,对乘车人热情有礼,服务工作中文明用语。1.3 驾驶员无出车任务时需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应在明秀校区调度室待命,未按要求到岗的,按旷工处理;车辆驾驶过程中,禁止接打电话,如有特殊情况,须停靠安全位置后方可拨打电话;行车期间,注意礼让行人,严禁乱鸣喇叭,保持良好行车礼仪。1.4 车辆外出停放要选好

2、安全、合法的停车位,不准停放在危险地方或禁止停车区域,违规停放所产生的费用和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离开车辆时拉好手刹、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溜坡或被盗。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车队负责人申请,经得同意后方可调班。工作日休息时段,驾驶员应保证充分休息,禁止饮酒,以保证行车安全。1.7驾驶员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接听电话,对综合科或车队负责人的电话,因驾驶车辆不能及时接听电话的,事后要及时回复电话或短信。1.8 对综合科安排的各项工作应无条件服从,不能借故拖延或拒绝出车,如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出车,应提前与车队负责人联系报备。无故不服从安排的,当月工作质量考核不合格。1.9 驾驶员未经

3、领导批准,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否则需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后果。二、驾驶员岗位职责2.1 车辆实行当班驾驶员负责制,负责车辆的加油、维护、保养。当班驾驶员应注意保持车辆干净整洁,及时对车辆进行清洗;收车时检查车内卫生,及时清理,并做好车辆使用情况登记表。综合科派人不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如发现脏、舌L、差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记入当月工作质量考核。2.2 当班驾驶员应注意所驾驶车辆的运行状况,车辆出车前、返回后,当班驾驶员需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并在车辆使用情况登记表做好记录。2.3 当班驾驶员发现所驾驶汽车油量低于1/3时,需及时领

4、取油卡加油,如因油量问题造成车辆无法正常运行,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记入当月工作质量考核,造成教学事故的,当月工作质量考核不合格。2.4 当班驾驶员应提前检查并预热车辆,提前5-10分钟到达发车点;驾驶员需在上落点兼顾维护、引导师生员工有序上车,确保教职工优先乘车,避免学生抢座,并提醒乘车人员系好安全带,车内禁烟禁食。2.5 每学期开学前,车队负责人需及时安排驾驶员把车辆送到政府采购定点维修公司,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2.6 校车主要服务我校教职工,为师生在多校区办公、学习提供便利,做到资源共享、物尽其用,教职工及学生需利用校车在多校区内传递材料物品时,驾驶员应主动提供帮助;有大件行李运送

5、时,主动打开行李厢门,指导行李装车;有小件物品或材料,安排放置位置,要求传递人提醒接收人提前到上落点等候领取。2.7 外出行车时,车辆若不能及时返回,驾驶员需及时通知车辆车队负责人,以便妥善调配,返回后及时填写公务用车出车登记表。人全部承担。2.9 行车途中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向交警报案,并通知车队负责人赶往现场协助处理,注意保护好现场;需要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的事故,及时报保险公司;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或对等责任,保险公司未全额赔付的,驾驶员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余额部分的一定比例费用。2.10 车辆事故、违章、损坏等异常情况发生后,需及时汇报,不得隐瞒,并做好事故(违规)报告。三、驾驶员工作质量考核3.1 每月按规定对驾驶员进行工作质量考核,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考核等级优秀全额发放补贴;考核等级合格,月补贴减100元;考核等级基本合格,月补贴减200元,考核等级不合格,月补贴减300元。3.2 驾驶员按规定参加学校的年度考核,如一年内有两次月考核不合格,或一次月考核不合格和三次以上基本合格(含三次)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一年内有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3.3 第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将停岗学习两个月,学习期间仅发放生活费800元。第二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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