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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82023年慈溪市工业转型升级先进典型培育奖励实施细则一、申报对象慈溪市本级行政区域内且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在B类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及其企业家。二、申报条件1.工业经济年度杰出人物2023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上且工业增加值IoOOo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2.工业百强企业2023年度产值2亿元以上且工业增加值2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三、评选办法1 .工业经济年度杰出人物。按2023年度工业总产值40%、工业增加值40%、实缴税费20%,计算综合得分,根据得分高低,结合评选人政治品质、道德素质和违法违纪行为情况,依序确定前10家企业的负责人入选。2 .工业百强企业。按2023年度工业
2、总产值60%、工业增加值30%、工业总产值增量5%、工业增加值增量5%为权数,计算综合得分,根据得分高低,依序确定前100家企业入选:在工业总产值5亿元以上的入选企业中,排名前10位的为十强企业,排名11位至30位的为二十强企业;其余100家企业为百强企业。工业经济年度杰出人物和工业百强企业评选时2023年度利润总额为负的企业综合得分减5分,评选结果由市政府发文公布。四、申报要求申报企业应如实填写慈溪市工业转型升级先进典型申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供500字以上的企业简介,以集团名义申报的,还需提供经市市场监管局备案的其下属制造业公司章程。各镇(街道、园区)经发办(局)对企业提交申报表及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五、相关说明1.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其控股(占比在50%以上,不包括50%)的市内制造业子公司按100%合并有关指标,非控股的市内制造业子公司按其股份合并有关指标。产值不含累计调整部分。2 .企业实缴税费指企业增值税(包括出口免抵额)、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6项税费在当年度1月至12月内净入库的税金,扣除委托代征、代收代缴税金、代扣代缴税款。3 .工业增加值为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应交增值税、应付职工薪酬、本年折旧等5项统计指标按当年度12月月报中的值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