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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公司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XX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宣传工作的管理,维护宣传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宣传工作实效性、针对性,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宣传工作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党和政府对宣传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围绕集团发展战略和中心工作,进行内外部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和媒体公关活动。第三条适用范围(一)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集团各部室、燕通公司、项目部及各临时组织机构(以下简称“各部门”)。(二)本办法所称宣传工作包括,以集团内部媒介为载体进行的宣传报道;以集团名义通过外部媒体进行的宣传报道;集团系统内工作人员以在职职务名义进行的
2、各类内外部宣传及接受外部媒体采访。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集团宣传工作由集团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副书记直接负责,党群工作部归口管理、实施。第五条党群工作部职责(一)归口管理集团各项宣传工作,制定相关计划并组织落实;指导、支持各部门开展宣传工作,并进行评价考核。(二)对内进行思想政治、企业文化、精神文明宣传。(三)对外开展集团正面宣传报道,向上级宣传部门和社会媒体报送或发布新闻信息,开展媒体公关和舆情处置工作,维护并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四)归口负责新闻媒体接待和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实施。(五)负责通讯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六)负责影像资料的摄录、整理和留存,及宣传设备的使用、管理。第六条集团系统内各部门职
3、责(一)配合集团党委开展各项宣传工作。(二)指定通讯员,定期或不定期向党群工作部报送宣传工作重点、新闻素材和信息稿件,为通讯员协助开展宣传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便利。(三)及时面向职工传达宣传工作要求。第三章通讯员管理第七条通讯员设置各部门至少设置1名兼职通讯员,燕通公司至少设置1名专职通讯员,报党群工作部备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第八条通讯员岗位要求(一)正式在职职工,遵守集团各项规章制度,认同集团企业文化。(二)熟悉本部门业务,具有一定新闻挖掘、写作和摄影能力。(三)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配合开展各项宣传工作。第九条通讯员工作职责(一)负责挖掘、收集、整理所在部门新闻线索,及时报
4、送党群工作。(二)根据宣传工作需要撰写各类信息和新闻报道稿件。(三)收集、整理、提供所在部门工作相关影音资料和各类宣传稿件所需素材。(四)协助本部门领导,传达宣传工作各项要求。第十条通讯员队伍工作机制(一)各部门通讯员每月至少向集团报送一篇新闻稿件或工作信息(相关要求见本办法第四章)。(二)积极挖掘本部门重要发展成果、关注部门主办或承办的重要活动、员工或团队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如有重要新闻线索及时报送党群工作部,并配合开展后续内外宣报道。(三)党群工作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通讯员队伍培训。(四)党群工作部列支专项经费,建立通讯员激励机制。报送新闻稿件或提供新闻线索获上级单位自媒体、行业媒体刊发给予
5、200元/篇奖励;被市属主流媒体(含网络媒体)刊发给予500元/篇奖励;被中央主要媒体(含网络媒体)刊发给予100O元/篇奖励。奖励按季度核算、发放。集团党委根据通讯员年度投稿数量、质量及提供新闻线索、配合开展宣工作综合情况,对业绩突出的通讯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四章内外部宣传工作第十一条宣传渠道及形式集团内部宣传工作包括通过集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刊发文字、图片、视频。集团外部宣传工作包括通过投稿、组织(接受)采访、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在各级各类外部新闻媒体发布新闻(公关)稿件、图片、视频。第十二条宣传内容集团宣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级领导到访;集团举办或集团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和活动;集
6、团取得的重要发展成果;各部门创新举措、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企业文化建设成果及职工文化活动;在党组织建设、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建设、落实社会责任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集团及各部门希望外部了解掌握的工作动态和信息等。第十三条内部宣传稿件及流程要求(一)实效性要求:事件类稿件需在该事件发生1个工作日内报送;发展成果、典型经验类信息稿件应在事后3日内报送。(二)内容要求:各部门报送信息要确保事实清楚、真实客观。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改进文风的相关工作要求,力求简明扼要、直奔主题。原则上,各部门报送的新闻类稿件字数不超过800字,配图不超过3张;集团层面新闻类稿件字数不超过1000字,配
7、图不超过5张。经验、感想、人物事迹、通讯等类型稿件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要区别于工作总结,具有可读性。(三)形式要求:统一采用电子版报送,并注明部门、作者;如使用图片,质量应大于500KB,并保留原图。(四)稿件发布流程:各部门内宣信息原则上由通讯员撰写或收集;经部门领导审阅后报送党群工作部;经党委副书记终审后由集团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涉及重大事件(发布中央、北京市、上级党组织文件精神、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等)及内容可能涉密的信息宣传稿件,必须经集团党委书记审批后方可发布。第十四条外部宣传要求(一)集团党委统一安排的对外宣传计划、目标,由党群工作部具体执行落实,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积
8、极给予配合协助。(二)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外宣(媒体公关)需求、提供新闻素材或报送宣传稿件,经党委副书记审批后由党群工作部组织对外发布。(三)外部新闻媒体提出采访或约稿申请,由党群工作部根据采访需求和提纲报经党委副书记批准后统一安排采访事宜。(四)如遇突发舆情事件或外部新闻媒体记者直接提出采访申请,应第一时间报党群工作部,未得到回复前不得擅自接受采访。第五章宣传设备管理第十五条集团摄影、摄像及相关配件设备由党群工作部统一管理,用于集团层面重要会议、活动、重点工作进展及内外宣所需影像资料摄录。第十六条各部门层面会议、活动原则上由通讯员拍摄,如确有所需,可借用集团摄影、摄像设备。如需将设备带离办公区或使用时间超过一天,需填写宣传设备借用登记表。使用期间需保管好设备及配件,如发生丢失、人为损坏需使用人按市场价赔偿。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集团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