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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考勤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员工考勤管理,严格工作纪律,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在岗员工,各级分子公司(事业部)可参照本办法执行,也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考勤管理办法。二、考勤管理1 .人力资源部是考勤管理的职能部门。2 .各部室负责人是本部室考勤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员工的考勤管理负全面责任,对本部室员工出勤情况严格审核把关。3 .各部室应指派一名员工担任考勤员,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有考勤员调整应在当月报人力资源部重新备案。4 .考勤员应坚持原则,如实考勤,认真做好本部室员工考勤记录,如实记录本
2、部室人员的出勤情况,不得弄虚作假。5 .领导班子成员的考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记录。6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考勤汇总,并建立考勤台帐。三、考勤周期及作息规定(一)考勤周期考勤以自然月为单位。各部室考勤员于每月末将本部室考勤汇总表交部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作为发放薪酬的依据。遇公休日、节假日提前报送。(二)作息时间1.日常工作时间: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公司总部其他员工执行标准工时制,项目部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2.每日工作时间:9:0017:30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各部室负责人要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及时安排员工倒休,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四、请(销)假管理(一)休
3、假程序1.员工因病、事、工伤、婚丧、生育等各类原因休假,需提前至少一天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能休假。2.如遇紧急情况实在无法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需电话请假,等休假结束后,立即补充完善审批手续。(一)准假权限一般管理人员3天以内的假期由部室负责人审批,超过3天需由主管领导批准;中层副职请假需由主管领导审批;中层正职请假需由主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公司副职领导请假需由主要领导审批。(三)销假续假休假期满,要准时上班,及时销假(向准假领导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班时,需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四)因公出京/境为了保持信息畅通,避免影响正常工作,总部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子公司、事业部主
4、要领导因公出差或者出京/境参加考察培训等,要实行报告制度,填写因公出京/境报告单。五、休假管理(一)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妇女节、青年节和少数民族节日等,员工均可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休假。(一)事假1.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请事假,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2.事假申请应事先填写,无特殊原因不得事后补假或由他人代请。3下述情况,提供有关证明并经部室负责人批准,可视同出勤:(1)凭学校证明参加学生家长会的(半天);(2)凭房管部门住房检查、维修、拆迁证明,必须由本人在家处理的;(3)去医院看病或身体检查半天之
5、内的(每月不超过2次,超过2次以上的部分按病假计算);(4)经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参加学习培训的;(5)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能提供有效证明的;(6)其他特殊情况并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三)病假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休假,必须经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病休证明,并把病休证明交考勤员附考勤表后,月末交人力资源部作为休假依据。2.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
6、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员工在医疗期间,应定期(每月1日、16日)提交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医疗期满,须提交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可以工作的诊断证明,才能重新上班,并实行1-3个月的试工期,试工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假期7天。(五)丧假员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去世,可给予丧假3天。在外地办理丧事的,可以按照路程远近适当给予路程假。(六)计划生育假女职工的产假、节育、绝育(含男职工),人工流产等假期,按国家及本市计划生
7、育有关规定执行。1.产假:(1)正常生育98天,其中包括产前可休假15天;(2)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可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3)难产(需出示规定的医院证明)增加15天;(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5)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6)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可休假15天;(7)女职工生育同时符合难产、多胞胎生育条件的,增加的产假天数累加计算。2下述情况,休假期间视同出勤:(1)员工婚前
8、医学检查,凭医院和计划生育部门证明休假的;(2)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凭医院有效证明)、哺乳期间国家规定的喂奶时间;(3)放节育环,凭医院和计划生育部门证明休假的;(4)育龄夫妇实行绝育手术的假期及检查所需时间,凭医院和计划生育部门证明休假的。3,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和非婚生育子女的员工,不能享受计划生育各种假期和待遇。(七)工伤假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工伤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9、八)年休假1 .休假天数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2 .年休假计算方法(1)新调入员工新调入员工在同一单位或不同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核算假期的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义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当年度未安排休满应休年休假的,按照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10、,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公司总部机关已过日历天数365天)义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若当年已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3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员工可用年休假冲抵病事假,但应在审批单中所申请的休假天数一栏予以注明。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1)事假累计20天(不含)以上且本单位按照规定未扣发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且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且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且
11、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3)待岗期间的;(4)脱产学习半年以上的(含半年)。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第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5 .经部室安排后,因本人原因未休或未休满年休假的员工,视为自愿放弃年休假,并由本人在未休或未休满年休假的书面确认书上签认,不发放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病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事假、年休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六、迟到、早退及旷工规定(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同旷工1.月累计迟到早退每满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2未请假及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自动离岗、不上班的;3 .休假期满续假未经批
12、准而逾期不归的;4 .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不到岗工作的;5 .员工在医疗期间(每月1日、16日)未能提交医院出具的有效休假证明的。(一)旷工的处罚1.按旷工天数扣发岗位工资、预发绩效、年功工资及各种补贴。旷工1日以内,另扣发月绩效奖金的25%,累计旷工2日(含),另扣发月绩效奖金的50%,累计旷工3日(含),另扣发月绩效奖金的100%,累计旷工4日(含),另扣发一个季度的绩效奖金。2.员工连续旷工3天(含),全年累计旷工5天(含)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金,并且不发放当年的绩效奖金。七、附则1.如遇国家、本市对有关假期进行调整,按照新规定执行。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