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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报批稿)项目名称:劲撒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耿马傣族低族自治县劲撒镇中心卫生院编制日期:202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5六、结论79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附件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附件4:不动产权证附件5:医疗废物处置协议附件6:检测报告附件7:污泥处置承诺书附件8:排污登记回执附件9:住院部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附件10:环评合同附件11:
2、内部审核记录表附件12:进度管理表附件13:专家修改意见及修改清单附件14:技术审查意见及专家签到表附图:附图1:项目区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区水系图附图3:项目区平面布置图附图4: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勘撒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Q8423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行业类别第四十九“卫生”的108”基层医疗服务842”中的“其他(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1045.67环保投资(万元)59环保投资占比()5
3、.64施工工期2年(住院部综合楼)是否开工建设口否3是:项目于1993年建设完成并营业至今,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要求,因该项目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两年内未被发现,依法不予“未批先建”行政处罚。用地(用海)面积(m2)8191.9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M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情况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I、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不涉及目标2的建设项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不涉及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
4、项目不涉及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根据冕(试行)E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相关要求,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属于鼓励类中的第三十七“卫生健康”第5条“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相
5、关规划。项目位于耿马县勘撒镇中心卫生院,所在区域交通便利,配套基础设施完善。通过现场踏勘,项目周围均为居民,无其他大型工业企业,外环境对该项目无明显制约因素,项目区周边道路交通完善,交通较为便利,方便周围居民就医,建设条件较好。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饮用水源保护区,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项目对污染物提出了合理有效的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性影响。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3、项目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南侧为医院出入口,从南到北依次为档案楼、综合楼、CT房、妇产科、医技楼、急诊急救房、门诊住院楼,住宿楼位于综合楼西侧,项目新建住院部综合楼位
6、于项目区西北侧(原停车场)。医院出入口车辆及人群活动较频繁,噪声较大,项目门诊住院楼和新建住院部综合楼位于项目北侧,与南侧医院出入口有一定距离,位置设置合理,出入口噪声对住院楼影响较小。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设置于项目区南侧,档案楼东侧,位于住宿楼、住院部侧风向,对住宿楼和住院部影响较小。同时,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于档案楼东侧,档案楼东侧不属于病人就诊路线,远离病人活动区域,项目区西北侧地势较高,东南侧地势较低处,医疗废物暂存间属于地势较低处,事故状态下对项目其它区域影响较小。项目总平面布置根据总体功能要求,按照分区明确,线路清楚,建筑布局紧凑合理,交通便捷,管理方便地原则布置。主要医疗建筑
7、集中,联系紧密便捷,资源共享,间距满足医疗建筑采光及日照要求。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3。4、与云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符合性分析该规划中指出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结构不合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较低、服务能力弱、卫生信息化建设发展滞后、地区发展差异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不清、分工协作机制尚未建立。规划在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中指出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资源利用不足与过度利用并存。全省93%的省办医院、46%的三级甲等医院、30%的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集中在昆明。不同类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不均衡
8、。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完善耿马县勘撒镇医疗体系,促进了耿马县勘撒镇当地医疗卫生水平和群众健康水平的提高。5、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共10条35款,其中与本项目密切相关的规定为一条(二)、(六)款。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现有污泥处理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2020年
9、底前达到90%以上。项目产生的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符合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本项目用地2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性质符合规划要求,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符合3加大执法力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10、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本项目废水能够达标排放。医院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专人负责,当出现故障时及时采取措施,同时废水定期检测。符合项目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的相关要求。6、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废气产生量小,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的相关要求。7、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l-3o
11、表1-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防控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本项目位于耿马县勘撒镇中心卫生院,不属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项目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符合项目符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的相关要求。8、“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临沧市人民政府2021年11月1日,以临政发(2021)24号文件,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
12、用上线,制定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表14建设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管控项临政发(2021)24号目本项目相符性执行云南省人民政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府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云政发(2018)32号)要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获批后,按照批准成果执行。将未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基本草原、公益林、天然林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区划本项目位于耿马县勘撒镇中心卫生院,项目于1993年建设完成,已建成多年,项目用地于2017年取得不动产权证(云(2017)耿马县不动产权第0001109号),用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本项目用地不在生态保护红
13、线范围内、不占用基本农田。入一般生态空间。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地表水水体水质优良率保持稳本工程区域地表水满环定,重点区域、流域水环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底线境质量底线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怒江、澜沧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恢复。到203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恢复取得明显成效。(GB3838-2002)IH类标准,项目运行过程中废水达标外排,不会导致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下降,不会突破水环境质量底线。大到2025年,全市环根据临沧市环境质气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优量状况公报(2021版)环良,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可知,耿马县大气环境满境量稳定达
14、到国家二级标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质量底线准,临翔区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低于26gP,优良率保持稳定。到203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提升,各县(区)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低于25gm3,优良率进一步提升。(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并且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导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下降,不会突破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到202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203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项目建成运行后不会对土壤造成污染,工程建设不会突破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成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云南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本项目属于乡镇卫生院(Q8423),生产过程主要采用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型项目,运营过程中用水不开采地下水,用水接市政供水管网。项目资源利用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保护单元共24个,包含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