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五金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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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亚士德(惠州)科技有限公司小五金环生产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922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82、通信设备制造392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2.5施工工期0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316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

2、评价符合性分析无一、与城市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高田村竹光岭凤凰盛世工业园1栋4层及2栋4层,根据项目提供的不动产权证(详见附件2)以及惠阳区镇隆镇龙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详见附图10)可知,项目用地属于工业性质,所在建筑不属于违章建筑,故项目选址符合城镇规划和环境规划要求。二、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方案,项目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 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 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2类区,不属于声环境1类区。 项目所在地没有占用基本农业用地和林地,符合惠州市城市建设和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且具有水、

3、电等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项目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故项目选址是合理的。其他符合性分析三、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的划分,项目属于C3922通信终端设备制造,产品及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事项,亦不属于许可准入事项,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且不涉及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因此,本项目可依法进行建设和投产。四、生态

4、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符性分析1、与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以下简称方案,“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三线一单”管理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下。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高田村竹光岭凤凰盛世工业园1栋4层及2栋4层,属于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中“重点管控单元”,见附图11、附图12。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重点管控单元管

5、控措施及环境保护要求。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根据环境质量公报和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声等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水环境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要求。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纳入凤凰盛世工业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成后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资源,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的产业。项目运营期消耗一定量的水资源、电能,由当地市政供水和供电,区域水电资源较为充足,项目消耗量没有超出资源负荷,不超出资源利用上线。与

6、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第1号修改单中“C3922通信终端设备制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中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目录中,根据清单要求,可依法平等进入,因此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不冲突。根据惠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可知,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高田村竹光岭凤凰盛世工业园1栋4层及2栋4层,属于惠阳潼湖流域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号:ZH44130320007),应执行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惠府(2021)23号

7、)中附表4-2“惠州市陆域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关要求。项目与该通知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项目与惠州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相符性分析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251.531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9.84%;一般生态空间面积1184.678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0.44%o全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416.609平方公里,约占全市管辖海域面积的31.30%o环境质量底线: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省下达的考核要求,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

8、优于HI类水体比例保持在100%,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得到进一步保隙;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大气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PM2.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等主要指标达到“十四五”目标要求,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十四五”目标要求。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高田村竹光岭凤凰盛世工业园1栋4层及2栋4层,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区域,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要求。(1)根据广东省地表水功能区划(粤环

9、【2011】14号),高田河水质目标为V类,根据惠阳区河(湖)段断面2021年水质监测数据报表可知,高田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OO2)中V类标准。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经低温蒸发器处理,冷凝水回用于超声波清洗工序,浓缩液交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凤凰盛世工业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在严格落实各项污符合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成后不会突破当地水环境质量底线。(2)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1年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能够满足大气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

10、响较小,建成后不会突破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底线。(3)土壤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均进行了硬底化,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径,因此,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资源利用上线: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等达到或优于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水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用水总量、万兀GDP用水量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比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指标达到省下达的控制指标。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不断提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能

11、源结构不断优化。能源(煤炭)利用上线目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指标、煤炭消费控制指标、单位GDP能耗下降比例等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碳达峰工作严格按照省统一部署推进。(1)本项目不属于高水耗的产业。(2)根据惠阳区镇隆镇龙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用地属工业用地,不属于耕地、永久农田保护区。项目选址符合城镇规划和环境规划要求。(3)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等资源,不使用煤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符合惠州市陆域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区域布局管控要求:1J.【产业/禁止类】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格盐、钛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被

12、、纸浆制造、氟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碑、镉、铭、铅为原料的项目。禁止在东江水系岸边和水上拆(1)本项目主要从事小五金环的加工生产,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修订)中淘汰和限制类,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和许可类项目。而且本项目不属于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碑、镉、络、铅为原料的项目。(2)本项目主要从事小五金环的加工生产,不属于石化、符合入清单船。1-2

13、.【产业/限制类】严格限制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1-3.【生态/限制类】生态保护红线执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中的准入要求。1-4.【生态/限制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15.【水/禁止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黄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流域特别规定”进行管理。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

14、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须拆除或者关闭。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己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须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外,应当尽量避让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经组织论证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依法严格审批。1-6.【7K/禁止类】畜禽禁养区内不得从事畜禽养殖业。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3)根据惠阳区镇隆镇龙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用地属工业用地,不属于耕地、永久农田保护区。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重点拓展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城镇规划和环境规划要求。(4)根据项目提供的

15、不动产权证以及惠阳区镇隆镇龙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可进行生产建设。(5)根据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方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函(2014)18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270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惠州市水源保护区。(6)本项目主要从事小五金环的加工生产,不属于土壤禁止类、限制类项目,项目用地范围内均进行了硬底化,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径;且项目不排放重金属污染物。1-7.【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搬迁退出。1-8.【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1-9.【土壤/限制类】重金属污染防控非重点区新建、改扩建重金属排放项目,应严格落实重金属总量替代与削减要求,严格控制重点行业发展规模。强化涉重金属污染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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