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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苏垦米业江心沙分公司年产75000吨大米生产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心沙分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六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苏垦米业江心沙分公司年产75000吨大米生产新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311稻谷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315谷物磨制131*年加工1万吨及以上的建设性质EI新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19320环保投资(万元)185环保投资占比(%)0.9
2、6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EI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40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审批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18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坚持“以外为主、内外并举”和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方针,现己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轻工、电子通讯、新
3、材料、生物医药等四大产业群,本项目为稻谷加工,不违反海门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策略,符合海门经济开发区产业规划。2、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根据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为:结合开发区现有产业基础优势,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新能源和生产性服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同时伴随新型城镇化发展科教研发、文化休闲等现代服务业。规划范围包括中央商务城、骞公湖科教城、滨江工业城与江海港物流区三个分区,木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经济开发区上海路北、扬子江路西,本项目为稻谷加工,已取得入园进区协议,符合海门经济开发区产业规划。根据关于海
4、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18】8号),项目建设与海门开发区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表I-Io表1-1项目与环审20188号文相符性分析序号海环审20188号文要求建设项目相符性1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相关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集约发展,突出城市与产业协调发展的理念,进一步优化规划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等,加强与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南通港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促进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积极推行
5、区域的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加强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北、扬子江路西,项目地块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相符2进一步优化各分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开发区内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统筹开发区内现有金属加工机制品、电子机械等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中心商务城用地布局,优化、整合滨江工业城各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与结构,减缓对区域人居环境、水环境的影响。本项为稻谷加工行业,已取得进区协议。相符3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空间管控。严禁开发涉及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海门市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江海风景名胜区等的生态保护红
6、线区域,做好规划与上述生态空间之间的缓冲隔离。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管控空间。相符4严守环境质量底线,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根据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相关实施方案,以及“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明确开发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在完成区域污染物减排方案基础上,按照倍量削减相关要求,制定开发区污染物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排放总1: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氯化氢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本项目总量平衡在海门区内平衡。相符5严守资源利用上线,落实资源、能源利用管控要求。结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衔接区域水资源、能源利
7、用总量管控目标,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能源结构,提升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天然气,物耗及能耗水平均较低。相符6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根据开发区功能分区及定位,严格落实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已取得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相符7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求的监控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做好开发区内大气、水、土壤等环境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结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本环评要求企业定期开展
8、自行监测计划。相符8完善区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区域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的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逐步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强固体废弃物的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加快开发区内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燃煤锅炉淘汰及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提供清洁能源使用率。建立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放环境风险应急防范体系,保障区域饮用水安全。本项目废气经污染治理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接管排放;固废妥善处置零排放。相符3、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稻谷加工业。对照下表开发区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优先、限制、禁止发展项目清单,可知,本项目不属于优
9、先发展、限制发展、禁止发展,属于允许类。表12开发区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优先、限制、禁止发展项目清单序号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不在下列范围的为允许类)优先发展限制发展禁止发展I装备制造产业海工装备、智能制造、汽车配件、信息技术、机器人、新材料、智能建筑等以及相关研发产业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废气中氯化氢排放量大的项目纯电镀项目;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等有机溶剂的项目;除工艺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过程2汽车零部件产业汽车电子、汽车发动机、汽车变速箱等高附加值关键产品以及相关研发
10、产业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的项目3生物医药产业新型成品药、新型试剂等以及相关研发产业建设古龙酸和维生素C原粉生产装置:建设紫杉醇、植物提取法黄连素生产装置;建设原料含有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濒危动植物药材的产品生产装置;新开办无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含化学合成工艺的项目;病毒疫苗类、使用传染性或潜在传染性材料的实验室及项目;进行手工胶囊填充工艺、软木塞烫腊包装药品工艺;不符合GMP要求的药品项目;农药项目;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生产项目4新能源产业太阳能光伏、新型动力电池核电装备、节能环保产品
11、、电池组装等高耗能项目和过剩产业扩张污染严重的太阳能光伏产业上游企业(单晶、多晶硅棒生产):铅蓄电池及极板生产项目5港口物流集装箱、件杂货/危险化学品、农药等,其中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4、选址及用地规划兼容性分析本项目用地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项目建设符合海门市经济发展规划。不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及南通
12、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3年12月)规定的红线区域内。因此本项目符合用地总体规划和环境规划要求。其他符4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本)、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通政办发(2006)14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规定的淘汰和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符性依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以及南通市海门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方案,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为海门区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最近距离约为5.4km,海门区沿江堤防生态公益
13、林的范围:“包括5个区域。区域1:东至张骞大道以西约1400米,西至浒通河以西700米,南临长江,北至长江堤岸100600米处;区域2:西至日新河,东至青龙港,南临长江,北至长江堤岸100600米处;区域3:三厂街道和常乐镇区域,长9.5公里,宽50米区域;区域4:西至临永汽渡,东至海门边界以西100米;区域5:西至十八匡河以东450米,东至海门启东界,宽度100米;区域6:北至苏州路,南至杭州路,东至东江路,西至浒通河以东150米-500米”。建设项目位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北、扬子江路西,不属于海门区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内。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
14、(苏政发(2020)1号)以及南通市海门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方案中相关要求。表13距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一览表保护区域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方位距离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海门区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水土保持包括5个区域。区域1:东至张赛大道以西约1400米,西至浒通河以西700米,南临长江,北至长江堤岸100-600米处:区域2:西至日新河,东至青龙港,南临长江,北至长江堤岸】00600米处;区域3:三厂街道和常乐镇区域,长9.5公里,宽50米区域:区域4:西至临永汽渡,东至海门边界以西100米:区域5:西至十八匡河以东450米,东至海门启东界,宽度100米:区域
15、6:北至苏州路,南至杭州路,东至东江路,西至浒通河以东150米-500米。/6.14SE5.4km(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本次环评对区域环境质量的现状调查如下:环境空气:根据南通市2022年环境状况公报,海门区大气环境So2、No2、PMio、PM25、CO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79微克/立方米,超标,为非达标区。水环境:南通市共有16个国家考核断面,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55个省考以上断面中,碾蛇港闸、聚南大桥、营船港闸、通吕二号桥、东湖桥等18个断面水质符合II类标准,孙窑大桥、嫩江路桥、新江海河桥、团结新大桥等37个断面水质符合In类标准,优In类比例100%,高于省定94.5%的考核标准;无V类和劣V类断面。地下水:2022年,南通市国、省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