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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机设备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计算机设备的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级分子公司可参照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算机设备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主机、显示器等。第四条管理机构及职责(一)综合办公室是公司计算机设备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设备预算编制、购置、分配、更新、维修及处置。(二)资产财务部是公司计算机设备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计算机设备购置的票据审核、存档、支付决算;负责计算机设备的摊销、折旧、处置等会计核算;参与计算机设备的验收、盘点、处置等过程及账务处理。(三)使用人为计算机设备责任人1.负责计算机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保证计算机设备
2、完整可用,不得丢失;2.爱护计算机设备,规范操作,定期检查,确保计算机设备功能的正常使用。第五条计算机设备配备标准(一)公司计算机设备的配备标准按照公司有关要求办理,原则上不能超出配备标准。(二)公司计算机设备配置标准分为公司高管和普通员工。1.高管计算机配备为:笔记本电脑一台、主机一台、显示器一台;2.普通员工计算机配备为:笔记本电脑一台,显示器一台;3.实习员工按相关级别配备。第六条计算机设备购置、更新、维修及处置(一)综合办公室根据公司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及配备情况,制定并落实计算机设备购置、更新及处置方案。(二)计算机设备的购置。计算机设备的购置由综合办公室根据公司需求提出购置申请,会签资
3、产财务部后,报分管综合办公室、资产财务部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综合办公室根据每年集中采购招标结果进行采购,并按照实施细则对计算机设备进行验收、入库处理。(三)计算机设备的更新综合办公室根据公司计算机设备实际使用情况,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计算机设备进行更新:1.计算机设备使用年限满5年的;2,未满5年且不能正常使用,无维修价值的。(四)计算机设备的维修计算机设备损坏的,由使用人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维修相关事项,使用人不得自行维修。(五)计算机设备的处置综合办公室根据公司计算机设备实际使用情况,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计算机设备进行处置:1.提足折旧并不能满足业务使用需求的;
4、2 .技术落后需要更换;3 .因故障无维修价值的、更新换代买不到备件或修复成本过高的,由综合办公室按实施细则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处置方案,会签资产财务部后,报分管综合办公室、资产财务部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由综合办公室执行处置方案。分配给个人使用的计算机设备等超过使用折旧年限,又难以分配他人继续使用的,可以向原使用人出售,出售价格按照综合办公室会同资产财务部评估的价值确定,报分管综合办公室、资产财务部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出售金额应上缴公司资产财务部。第七条计算机设备的分配、领用计算机设备分配和领用须遵循以旧换新原则。计算机设备设备入库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在公司实物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分配,使用人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其中,个人使用的,由个人签字确认;部门使用的,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公司公用的,由综合办公室资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使用人为外单位挂职或借调员工,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使用完毕应归还综合办公室。第八条各部门长期闲置不用的计算机设备应及时退回综合办公室,并由综合办公室进行变更登记。第九条员工公司内调动的,计算机设备随使用人一同调整;员工公司外调动或离职的,计算机设备应退还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资产管理员负责及时变更使用信息。第十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