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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海南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范围清单(征求意见稿)一、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1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核能海水淡化厂等核动力厂及装置,以及浮动核动力装置的系泊装换料船坞、码头。2核动力厂以外的研究堆、实验堆、临界装置等其他反应堆。3 .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和后处理设施等核燃料循环设施。4 .涉及放射性废液贮存、处理设施;涉及高水平放射性废物的处理、贮存、处置设施。5 .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严重放射性物质污染的涉核设施。二、水利水电工程6 .坝高超过20Onl或库容大于100亿的大(1)型工程,以及地震烈度为Vl度及Vl度及以上地区的坝高超过15Onl大(1)型工程。7 .场
2、址区5km范围内有晚更新世(10万年)以来活动断层通过的大(1)型、大(2)型和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三、电力工程8 .电力设施中的大跨越工程。9 .国家和区域电力调度中心。四、石油化工工程10 .通过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IOg及以上地区,穿越或临近晚更新世(10万年)以来活动断层的油气干线输送管道。11 .涉及光气合成、精制、使用及存储的特殊设防类(甲类)建(构)筑物和厂房。五、海洋工程12 .大型海洋风电场。13 .大型海上固定油气设施或地震地质条件复杂的海洋油气设施。14 .其他有特殊需要的重要海洋建设工程。六、防灾救灾建筑15 .三级医院中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的门诊、医技、住院用房建筑;城
3、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规定的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的具有I级应急功能保障医院的门诊、医技、住院用房。16 .承担研究、中试和存放剧毒的高危险传染病病毒任务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的建筑或其区段。17 .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七、交通运输工程18 .独立特大型桥梁及独立特长隧道公路工程、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区O.40g地区的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抗震危险地段。19 .越江隧道、海底隧道,水深大于20m、墩高大于80m、跨度大于150m及其他技术复杂、修复困难的铁路桥梁。20 .在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中占据关键地位、承担交通量大的大跨度桥梁和车站的主体结构;城市道路中悬索桥、斜拉桥以及跨度大于150m的拱桥。21
4、.国际或国内主要干线机场的航管楼。22 .液化天然气码头和储罐区护岸。八、邮电通信、广播电视建筑23 .国际出入口局、国际无线电台,国家卫星通信地球站,国际海缆登陆站,国家级卫星地球站上行站。24 .国家级信息中心建筑。25 .混凝土结构塔的高度大于250m或钢结构塔的高度大于30OnI的国家级、省级的电视调频广播发射塔建筑。九、科学实验和重大科学装置工程26 .科学实验建筑中,研究、中试生产和存放具有高放射性物品以及剧毒的生物制品、化学制品、天然和人工细菌、病毒(如鼠疫、霍乱、伤寒和新发高危险传染病等)的建筑。十、其他建设工程27 .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及全国性标准、规范、规程等所规定的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