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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总监制度实施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公司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实施安全总监制度,旨在进一步理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制度落实,切实纠正项目施工过程中重生产、轻安全,有章不循,违章不纠的不良倾向;加强公司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逐步打造一支综合素质好、具有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履责能力强、权责清晰明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夯实基础。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从事房建、安装、水利水电、市政、路桥、钢结构、地基与基础、矿山施工的
2、直管部(分公司)、项目部。第四条公司应设立安全总监岗位,配合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专职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公司安全总监必须专职设立,不得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级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第五条公司安全总监的任命应报分包处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分包处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六条公司必须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员配备不少于10人,并根据单位经营规模、业务板块、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一)安全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二)机械设备管理员1人。(三)临时用电管理员1人。(四)房建工程管理员1人。(五)路桥专业管理员1人。管部(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部委
3、规定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人员数量和专业要求配置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第七条拥有自有大型设备(塔吊、施工电梯、门式起重机、架桥机等)或租赁使用大型设备较多的直管部(分公司)、项目部必须设置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负责对本单位设备的安全使用进行综合管理。第八条公司安全环境管理部门和设备租赁建安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按照本公司规定的部门负责人任职条件执行。第九条直管部(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可设置主任安全工程师岗位,协助直管部(分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主任安全工程师应具备较高的专业(六)隧道专业管理员1人。(七)业台帐管理员2人。第十条直技术水平
4、和丰富实践经验,其主要工作是配合公司技术负责人、技术部门审核和优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指导实施、检查落实。第十一条公司围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万m以上,市政、路桥、水利水电工程造价1亿元人民币以上,安装、钢结构、矿山工程造价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应在项目部领导班子中设立项目安全总监,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其他项目可设项目安全负责人。第十二条直管部(分公司)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区域分布情况,对未单独设立安全总监的其他项目,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区域项目安全总监,全面负责某区域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三条项目安全总监由直管部(分公司)、项目部推荐,报公司安全
5、环境管理部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十四条各施工项目部应按照有关部委规定,足额配备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监督管理人员。对没有设置项目安全总监的工程项目,其项目安全负责人级别应不低于主工长。第十五条公司应通过设置公司安全总监、公司安全环境管理部负责人、设备租赁建安公司负责人、主任安全工程师、直管部(分公司)安全总监、项目安全总监(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关键岗位,逐步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形成较为完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链,确保从项目到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沟通顺畅,监控到位。第十六条公司及直管部(分公司)、项目部应保持各安全总监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6、各岗位人员、职责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换。除分管领导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专职专岗,持证上岗,不得兼任其他岗位工作。第十七条直管部(分公司)、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做到定人定岗,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必须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置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使用车辆、工具、仪器、电脑等。第十八条公司安全总监的权力。公司安全总监在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力:(一)有权参加本单位一切重大生产经营活动,了解本单位的生产运行情况。(二)对本单位预算围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具有监督权。(三)有权纠正和阻止本单位生产技术和组织管理运行
7、中出现的危害安全生产的一切行为,有权当场做出停工和经济处罚决定,重大问题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四)有权纠正和制止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的决定和行为。(五)从安全生产角度,对本单位部门、项目部的考核兑现;项目负责人的任免、调整;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追究,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否决权。涉及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时,具有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的建议权。第十九条公司安全总监的工作职责。公司安全总监在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贯彻落实、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8、、上级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重大问题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报告。(二)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的组织安排,检查、指导、考核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三)参与本单位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工作。(四)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通报会、分析会等安全生产会议,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基层单位安全总监业务例会。(五)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审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计戈h总结、生产情况报告。(六)组织、参与本单位围的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上报工作。(七)组织办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奖惩。(八)组织制订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
9、练,依法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工作。(九)定期不定期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十)完成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二十条公司安全总监必须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符合分包处公司有关干部任用标准,同时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二)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io年以上,业绩突出。(三)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熟悉分包处公司和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政策知识水平。(四)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五)具备注册的工程管理类师执业资格证
10、者优先。第二十一条分包处公司每年年末对公司安全总监个人履职能力进行专项考核,具体考核细则由分包处公司另行制定。第二十二条基层单位安全总监必须专职设立(设有专职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单位可以不设安全总监,但不得兼任其它工作),基层单位安全总监不得由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同时也不得兼任安全生产以外的其它岗位。第二十三条基层单位安全总监必须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符合分包处公司、公司有关干部任用标准,同时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二)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5年以上,业绩突出。(三)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熟悉分包处公司和本公司安全
11、生产规章制度,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政策知识水平。(四)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五)具备注册工程类执业资格证者优先。第二十四条直管部(分公司)、项目安全总监公司每年年末对其个人履职能力进行专项考核。具体考核细则参照分包处安全总监考核办法进行。第二十五条直管部(分公司)、项目部安全总监的权利和职责同本制度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公司直管部(分公司)、项目部必须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员配备必须满足下列要求,并根据单位经营规模、业务板块、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一)负责人1人,可以由安全总监兼任。(二)机电设备管理员1人。(三)专业业务主
12、管不少于1人。(四)业台帐管理员1人。第二十七条项目安全总监的权力。项目安全总瞳在公司和直管部(分公司)安全总监及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力:(一)全面监督项目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参加项目管理团队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要求和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制度在决策环节中的贯彻落实。(二)对存在事故隐患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部位、设备、设施和作业;对项目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的重大事项具有督促整改的权力、越级上报的权力和下令停工的权力。(三)对预算围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具有监督权。(四)从安全生产的角度,对项目部所属班组的考核、奖惩、人事任免、岗位调整;对违规
13、违章事件或人员的处理;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否决权。涉及项目部管理团队成员时,具有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的建议权。(五)按照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的原则,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出现严重安全管理问题的人员晋升、表彰、奖励、考核有权实行一票否决。第二十八条项目安全总监的工作职责。项目安全总监在公司安全总监和安全环境管理部门及直管部(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协助项目负责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负责在项目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协助项目负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组织落实项目部
1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三)负责审定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计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督促设备管理部门开展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五)组织、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处理决定的落实工作。(六)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危险因素辨识监控;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管;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应急预案演练;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报送等日常管理工作。(七)监督项目负责人按有关部委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督项目施工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合理组织安排现场专兼职安
15、全管理人员工作。第二十九条项目安全总监必须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符合本公司专业岗位人员聘用标准,同时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二)具有五年以上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经验,至少在一个以上(含一个)项目主管(或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或与安全生产管理直接相关)的工作,业绩突出。()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四)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熟悉分包处公司和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政策知识水平。(五)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冈。第三十条项目安全总监的人事管理隶属于直
16、管部(分公司),委派时应明确其在项目部中的职级。项目安全总监的薪酬待遇不低于所在项目部的副职领导,项目安全负责人的薪酬待遇不低于所在项目部的主工长。第三十一条项目安全总监(项目安全负责人)要正确使用权力、履行职责。在履行其安全生产监督权力时,直接对公司、直管部(分公司)安全总监和安全环境管理部门负责,并在其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力;在履行其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时,要在公司、直管部(分公司)安全总监和安全环境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协助项目经理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三十二条项目安全总监(项目安全负责人)应向直管部(分公司)安全总监每月报送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月报,直管部(分公司)安全总监应向公司安全总监每月报送直管部(分公司)安全管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