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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根据省安委办省消安委办省森防指办关于切实做好 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火灾隐患大排查大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火灾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市场监 管局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排 查整治生产及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督 促生产者、销售者履行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 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力争通 过15天的集中执法整治,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 保障消费安全。为
2、“十四五”规划实施开好局、起好步和实 施“强省会”五年行动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县市场监管系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的领导,成立市场监管局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 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局火灾隐患大排 查大整治工作。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 员:办公室、质量科、市场科、各分局负责人, 执法大队副队长、一中队队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质量科,具体负责调度、协调、 督促全局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三、行动时间专项执法行动自4月9日至4月23日,为期15天。四、整治内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以流通领域为重点区域,以电线电 缆、器具开关、插头插座、延长线
3、插板组件、电源适配器等 产品为重点产品,以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农村集市、装修 工程为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二是严格落实获得3C 认证电器产品企业生产销售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 售行为。三是严查电器及附件产品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 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生产,严查套牌、 贴牌生产的违法行为;销售企业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四 是依法查处“三(多)合一”场所等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五、具体措施(一)严厉打击电器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一是严查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生 产、销售电器及附件产品的小工厂、小作坊。(牵头单位: 质量科,责任单位:市场科、各分局、执法大队)二是
4、严查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违法行为。检查、督促经营 者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 立产品进货台账和/或销货台账、索要供货商检验报告等;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标签、标识、标牌缺失或不规范,提供不 出合法来源、不履行法定职责、初步判断可能存在质量问题 的,要依法进行重点排查;对于内部质量可能存在问题的、 消费者投诉问题集中的品牌、型号,要按规定依法进行送检。(牵头单位:市场科,责任单位:各分局、执法大队)三是严查未标注、未认证、未许可行为。在进行监督检 查时,要对包装、标识、标牌等进行仔细查验。对列入目录 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 中使用的,对认证证书撤销
5、或者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 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 对伪造、变造、冒用、买卖和转让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 对擅自变更获证产品或者更换获证产品所用的关键材料的, 依法查处。(牵头单位:质量科、市场科,责任单位:各分 局、执法大队)四是严查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大对电器及附件产 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案件线索和投诉 举报的排查力度,对于伪造厂名、厂址、傍名牌、虚假宣传、 侵犯知识产权、质量不达标、拒不履行“三包”义务等的违 法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牵头单位:质量科、 市场科,责任单位:各分局、执法大队)五是严查违法网站、网店。依托贵州省网
6、络交易监管平 台,开展网上销售电器产品的专项监测工作。将网上销售电 器产品列为重点清查对象,结合数据分析,提前采取风险防 范措施精准监管。认真排查案件线索,对于已发现有销售假 冒伪劣电器产品重大嫌疑的网站、网店,会同相关部门追根 溯源,一查到底。(牵头单位:市场科,责任单位:各分局、 执法大队)(二)依法查处“三(多)合一”等场所无证无照行为。重点针对“三(多)合一”场所、村(居)民自建房(“住 改商”“住改仓”“出租屋”)家庭式作坊等小型生产经营 场所,以及具有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性质的汽配城、物流城、 五金建材商市场等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 处。(牵头单位:市场科,责任单位:各分
7、局、执法大队)(S)对前期监抽不合格产品开展“回头看”。一是以电线电缆为重点产品,以近年监督抽查存在不合 格产品的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象,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 企业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条件为主要检查方式,查找产品质量 存在的风险隐患,严格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牵头 单位:质量科,责任单位:各分局、执法大队)二是加强对前期监督抽查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销售商 的监管,对依然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牵 头单位:市场科,责任单位:各分局、执法大队)(四)组织开展集中约谈。对辖区内电器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负责人要开展一次集 中约谈,告知其应当履行产品质量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并对 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
8、量安全做出公开承诺。(牵头单位:质 量科、市场科,责任单位:各分局)(五)集中曝光违法行为。要畅通便捷投诉举报渠道,对于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或 商标权人反映的假冒伪劣等问题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定进 行核查,线索清楚、证据明了的要依法立案查处;对检查发 现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企业,要组织新闻媒体予 以公开曝光,并将处罚信息及时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贵州),实施综合惩戒;对查获的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 销毁,并广泛宣传报道。(牵头单位:执法大队,责任单位: 办公室、质量科、市场科、各分局)六、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 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
9、举措,是遏制当 前火灾严峻形势的必然要求。各科室、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 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确保专项执法行动收到实效。(二)集中力量,严查大案。各科室、部门在专项执法 工作中,要选择一些性质较恶劣、影响范围大,且具有典型 性的违法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形成高压执法声势, 扩大执法行动影响。(三)做好总结,报送信息。各科室、部门要及时总结 专项执法行动经验做法,4月9日起,工作情况实行“每日 一报”制度,每天下午16:00前报送电气火灾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行动工作进度统计表(附件)和当日工作进度(报 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动执法人员、出动执法车辆、检查生 产经营户、查处违法案件、案值、罚没金额、移交案件、没 收产品、退市产品等数据),4月22日前将工作总结报至质 量科。遇重要情况要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