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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节 唐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 一、维护皇权、特权及等级秩序(一)维护皇权 首先,严厉镇压谋反等直接威胁封建统治的犯罪。其次,严厉惩罚危及皇帝安全和尊严的犯罪。再次,严格确保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威。(二)维护贵族官僚的特权 唐律首篇名例律中明确规定了议、请、减、赎、当等极其周密的一整套制度。(三)维护不平等的封建等级社会秩序二、维护宗法伦理道德 按照儒家“亲亲尊尊”的“礼治”主张,“家齐而后国治”,“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齐家与治国是相辅相成的。因此,“欲治其国者,必先齐其家”,这种理论后来被概括为“三纲”。唐代定律维护封建家族主义与维护封建专制主义统一起来,力图通过维护家族中的父权和夫
2、权,进而维护国家中的君权。这种精神不仅体现于首篇中规定的“十恶”制度,而且在婚姻家庭制度的有关规定中也表现得格外集中和突出。首先,在家庭关系中,唐律严格维护父权,全面确认家长的权威。其次,在夫妻关系中,唐律严格维护夫权,确保丈夫的优越地位。此外,唐律沿袭晋以来“五服制罪”的传统,对于血缘亲疏、尊卑长幼名分不同的亲属之间若有互相侵害的行为,仍实行“同罪异罚”的原则,并严惩亲属间的“奸非”等非礼行为,以维护封建家族内部的伦理道德秩序。三、维护小农经济 一方面,唐王朝以令的形式从正面规定了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唐王朝又以国家基本法典律的形式从反面规定违反国家土地赋役制度应受到的刑罚制裁。同时
3、,唐律还规定,农村基层长官和州县官必须认真检查所辖地区农民的户籍登记情况,若有违法行为未发觉或知情不报,或未如期交纳应税粮物者,均处以一定刑罚。除了小农经济的核心农业生产外,唐代的商业和手工业也已具有相当规模。由于商业、手工业的发展也关系到封建国家的经济利益,因此,唐律中也作了相应的规定。此外,唐律还在“厩库”等篇中对官有财产(如牲畜、粮食等)的管理和使用作了详细、严格的规定,以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害。四、维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 一方面,唐律要求官吏忠于职守,严惩渎职、失职的行为。另一方面,唐律要求官吏廉洁奉公,严惩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贪赃枉法的行为。此外,唐律还要求官吏恪守礼法,严惩悖礼、违制、欺诈及弄虚作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