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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决策部署,促进药品回归临床价值,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发202116号)工作部署,统筹推动广东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规划(一)指导思想。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药品临床价值为导向,利用真实世界数据和药品供应保障各环节信息开展药品实际应用综合分析,探索建立并逐步完善基于政策协同、信息共享.满足多主体参与、多维度分析需求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机制,为完善国家和本省药物政策、保障临床基本用药供应与合理使用提供循证证据和专业性卫生技术评估支撑。(二
2、)工作原则。坚持需求导向,聚焦新时代我省卫生健康事业治理决策需求和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实施的主要问题,坚持正确价值引领与循证判断,与国家药物政策连贯协调。坚持统筹协同,坚持全国一盘棋的原则,总体谋划,多方参与,技术与管理协同的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和信息化手段,统筹推动以基本药物为重点,国家重大疾病防治基本用药、区域(省级)重要疾病防治基本用药和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等主题评价结果转化应用。坚持科学规范,立足省情实际,突出药品真实世界疗效证据和药品供应保障政策评价,建立系统方法学及评价模式技术流程和工具,融合多学科专业知识体系,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坚持公正透明,坚持利益相关主体共同
3、参与,建立信息公开、数据共享的评价实施、质量控制和应用转化机制,防范潜在利益冲突,保障评价组织、管理、实施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公开。(三)工作目标。在国家统一规范和指导下,按照全国一盘棋的原则,一是建立符合省情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组织运行体系和跨区域多中心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二是推动建立标准相对统一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数据来源、分析和评价方法及结果转化应用措施,积极参与中南六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协作,打造国家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华南分中心。二、主要任务(一)建立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组织运行体系(附件1),加强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一是在广东省卫健委统一领导下和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分属管理下,成立广东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中心,将评价中心办公室设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全面负责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统筹协调与组织管理工作,协同国家做好主题遽选、方案实施、质控规范、结果转化应用等环节技术对接和工作衔接。二是成立综合评价顾问委员(附件2)组建综合评价咨询专家库(附件3),专家涵盖卫生技术评估、临床药学、临床医学、行政管理等领域专家,协同评价中心做好评价主题咨询迷选,评估评审评价质量、结果及结果应用转化公正、可持续。附件:广东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组织运行体系。明件广东省岗AA临床综合评价组l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