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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卫生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第一章 医德规范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精神文明及行业作风建设,提高精神卫 生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素质,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精 神病人服务,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医务人员应具备的 思想品质,是医务人员与病人、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 精神卫生工作者的道德规范是指导精神卫生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 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第三条精神卫生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规范一、救死扶伤,爱岗敬业以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为己任,不谋私利,不畏风险,不辞辛 劳,千方百计为精神病人解除病痛,把维护精神病人生命、增进人类 健康作为崇高职责;遇到危重精神病人,
2、不得延误抢救时机;遇有医 疗争议要及时报告,自觉维护精神病人合法利益;保证病案资料、统 计资料的完整性、原始性、真实性和科学性。二、尊重病人,关爱生命对待精神病人不分民族、职业、外貌、地位、财产状况,都应 一视同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充分尊重精神病人或家属的知情权、 选择权、监督权,实施医疗行为应以尊重精神病人的人格为前提。三、尊重同事,平等相处在医疗活动中,精神卫生工作者之间要识大体,顾大局,互相配 合,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团结协作,合力共事。四、医术求精,慎言守密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坚 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实行保护性医 疗。向精神
3、病人和家属告知病情时,使用规范性语言。男性精神卫生 工作者对女性精神病人体检时必须有二名工作人员在场。五、遵纪守法,廉洁行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药品管理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颁布的诊 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坚持依法行医,清正廉 洁,不以医谋私。要做到:1 .不接受精神病人及家属、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和宴 请。2 .不接受医疗设备、器械、药品等生产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 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3 .不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等收取 回扣和提成。4 .不“坐车开药”,不“搭车检查”。5 .不在工作时间饮酒或
4、酒后上岗及在诊疗时间使用手机。6 .不出具与执业范围、执业类别不相符和不真实的医学证明。一、忠于职守、病人至上热爱护理职业,尊重精神病人的生命价值和人格及平等就医的权 力,一视同仁,不以各种手段轻视、侮辱精神病人及以各种名义私收 费、滥收费。二、勤奋学习、精益求精严格遵守并执行卫生部有关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按照病历书写 基本规范要求,认真书写护理病历,并保持其完整性、科学性、真 实性。勤奋学习,对技术精益求精,及时更新知识,在不断开阔医护 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心理学、社会学、美学、伦理学等相关 学科知识,做好护理工作。三、热情体贴、认真负责热情做好护理工作,注意语言的运用, 给精神病人以精
5、神上的安慰和支持,帮助精神病人保持治疗、康复中 所需的良好心理状态。四、互尊互助、团结协作同志间相互尊重、互相帮助,主动与医、技、工等人员团结、协 调地完成各项医疗任务。五、科学严谨、慎独守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维护精神病人的合 法利益,为精神病人保护隐私。第五条医技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一、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做好质量控制工作,正确运用医学 术语,保证发出报告结果的准确性;合理采集、使用、保护标本。采 集标本时,要告知精神病人取报告时间和地点。二、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器械、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 人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三、按时、准确出具检查报告,耐心帮助精
6、神病人查询结果。四、对结论有异议的报告要及时复查验证,并提示临床医师注意。五、不谎报数据,不伪造报告。对特殊疑难病例报告实行会诊制 度。六、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第44号令发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 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准时开机接待病人,急诊、危重、抢救病人 床头拍片随叫随到,指导病人配合检查时,动作要轻柔,不增加精神 病人的痛苦。七、爱护仪器设备,严格操作规程,对接触放射线等有害物质的 相关人员,应做好必要的防护。八、不私自收取精神病人的现金及其他馈赠。第六条药剂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严格执行查对等有关制度。二、严格遵守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不利用职务
7、之便收受药品 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不为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或个人统方。三、依法做好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第七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一、牢固树立为病人、为医疗一线、为基层服务的思想,认真贯 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和执行各项规 章制度。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和分析各 种信息,做到反映准确,决策科学,解决及时,协调到位,讲求实效。三、医院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为下级做表率。要坚持吃苦在前, 享受在后,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要勇于 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四、认真接待、解
8、决精神病人投诉,积极化解医患矛盾,不推诿、 扯皮,维护精神病人的合法利益,认真查处精神卫生工作者违法违规 行为。第八条后勤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一、热爱后勤工作,树立为精神病人服务、为医疗一线服务的思 想,工作尽职尽责。二、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常 规,言谈举止文明礼貌,文明生产,文明操作。认真细致,准确及时, 认真、及时解决医疗一线的需求。三、严格执行财务、物资、食品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遵守劳动纪律,增强法制观念。四、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廉洁奉公,不拿公物送人情。五、严格执行隔离消毒、污水污物处理规定,保持医院清洁优美 的环境和优良秩序。六
9、、物资采购人员要规范采购行为,做到清正廉洁,不利用工 作之便采购“三无”产品,获取各种不正当利益。第二章 仪表规范第九条工作时间衣帽整洁,佩戴名签,不着工作装到公共场所。第十条工作时间不准穿高跟鞋和响钉鞋。第十一条不准佩戴与职业不相称的装饰品,女职工可淡妆打扮, 发型美观大方,不留长指甲。第三章语言规范第十二条 语言朴素、准确、精炼,语调亲切,充分体现主动、 热情、礼貌、体贴、周到和谦虚的态度。第十三条根据精神病人的不同年龄,使用礼貌用语。不许用“哎”、“喂”或床号代做称呼。第十四条 精神卫生工作者对精神病人要做到有问必答,不应漫 不经心、态度冷淡,不准粗言粗语、高声喊叫,服务做到“三声”:
10、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第四章 服务态度规范第十五条精神饱满,微笑自然,举止端庄,态度和蔼。第十六条 征求精神病人意见或与精神病人对话时,态度要诚恳, 向精神病人解释时要耐心、仔细。第十七条要随时注意精神病人思想情绪变化,尊重、理解精神 病,多作解释、说明、安慰工作,对思想负担较重或拒绝治疗的精神 病人,要及时向上一级报告解决。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如有不礼貌言行或提出不合理要求时,不得 与精神病人争辩、吵架、顶撞或以教训、斥责的口吻对待精神病人, 遇冲动病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应冷静、理智、克制地向精神病人 讲清道理,必要时要向上一级报告解决。第五章 工作纪律规范第十九条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11、不迟到、不早退,不许擅离职守。第二十条 工作时间不许饮酒及酒后上岗,不吃零食,不坐病床, 不三、五成群闲谈嬉笑。第二十一条 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做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如 打麻将、玩扑克、看电视、洗衣物等。第二十二条不允许嘲笑精神病人,用精神病人的病态动作开玩 笑。第二十三条精神卫生工作者不得从事或兼做职业范围以外的工 作(如为厂、商家做代理)获取利益。第六章 环境卫生规范第二十四条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 国卫生工作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定期检查院内卫生。第二十五条 候诊椅、门窗、墙面无灰尘,病房、诊室、庭院、大厅、走廊要整洁,地面无积水、垃圾;诊疗台及有关设备要保持清 洁,安放整齐,各种电器设备要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做好医疗废弃物的暂存、处理工作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规范适用于服务于中心的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第二十八条 本规范由院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