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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变压器非电量保护管理规定根据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预防110-50OkV变压器(电抗器)事故措施、福建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福建省调通中心闽电调2002791号文附件“关于规范变压器保护设计、整定运行的补充规定”和变压器制造厂的技术资料等相关文件,结合福建省电网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1总则1.1变压器的非电量保护包括:变压器的瓦斯、油温度、油位、绕组温度、压力释放、冷却装置故障保护或报警等。1.2新安装的变压器应具备完善的非电量保护装置,并要求制造厂依据该变压器的设计参数,提供非电量保护整定原则要求和相关保护的具体投运模式。1.3非电量保护应相对独立,并具有独
2、立的电源回路,电气量停役时不影响非电量保护的运行。1.4变压器检修时,非电量保护必须同时退出运行。1.5对不满足本规定要求的变压器,应结合停电检修进行完善。1.6本规定适用于IlokV及以上变压器,电抗器可参照执行2管理2.1各单位应明确变压器非电量保护装置运行维护管理部门(或人员),避免出现管理死区。2.2非电量保护的定值管理:2.2.1变压器非电量保护的定值应作为继电保护整定值的一部分,定值的下达按照继电保护定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2.2.2基建部门应将变压器出厂资料(含非电量保护)和保护图纸,及时提供给变压器专责人所在部门。2.2.3变压器专责人根据相关资料,负责提供非电量保护具体整定值
3、。2.2.4变压器专责人应每3-5年根据每台变压器的过载、绝缘老化、油中气体分析以及变压器的运行时间等情况,按其健康状况对每台变压器非电量保护的整定值提出修订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2.3非电量保护装置的校验:2.3.1非电量保护装置应由有资质的单位(或班组)定期进行校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严禁不合格或未经校验的装置安装在变压器上运行。2.3.2变压器绕组温度计、油温度计应结合主变的年检进行校验;压力释放阀、瓦斯继电器应结合主变的大修送福建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检验。2.3.3非电量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应按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的要求,结合主变保护装置的定检工作进行检验。中间继电器、时间继电器
4、、冷却器的控制元件及相关信号元件等亦应同时进行。2.3.4为减少变压器的停电检修时间,压力释放装置、瓦斯继电器宜备有经校验合格的备品。2.3.5强油循环的冷却系统必须有两个相互独立的电源,并装有自动切换装置。当工作电源发生故障切除或正常切换后应发出音响信号及灯光信号。运行人员要定期进行冷却系统的自动切换试验、检查功能是否可靠。2.4非电量保护装置的运行:2.4.1变压器的非电量保护应按定值要求投入运行。变压器在非正常条件下运行时,如需临时改变保护投入方式,应有安全预案,并经生产领导批准,限期恢复。2.4.2变压器正常运行时,非电量保护的出口模式:2.4.2.1变压器本体轻瓦斯应接信号,重瓦斯投
5、跳闸;有载分接开关重瓦斯投跳闸。2.4.2.2压力释放保护的动作接点应接入信号回路。当根据需要将压力释放阀的动作接点接入跳闸回路时,应有完备的防误措施:如同一设备上的两台压力释放装置的动作接点互相串联,接点盒增加防潮措施等。新安装的50OkV变压器在第一次投运时,压力释放装置宜临时投跳闸,试运行结束(24小时)后改接信号。2.4.2.3本体压力突变继电器宜接信号。2.4.2.4绕组温度计和顶层油温度计的动作接点应接信号,不宜接跳闸。2.4.2.5冷却器的冷却器故障、冷却器全停宜投信号(电、声)。2.4.2.6油位指示器宜投信号。2.4.3瓦斯装置的运行:2.4.3.1变压器在运行中滤油、补油、
6、换潜油泵或更换净油器的吸附剂时,应将其重瓦斯临时改接信号,工作结束1小时后2小时内恢复正常,其它保护装置仍按规定接入。2.4.3.2当油位计的油面有异常升高或呼吸系统有异常现象,需要打开放气或放油阀门时,应先将重瓦斯跳闸临时改接信号,工作结束应立即恢复正常。2.4.3.3在预报可能有地震期间,应根据每台变压器的具体情况和瓦斯继电器的抗震性能,对每台变压器的重瓦斯保护的运行方式重新确认。地震引起的重瓦斯动作停运的变压器,在投运前应对变压器及瓦斯保护进行检查试验,确认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2.4.3.4运行中轻瓦动作时,应立即对变压器进行检查,查明原因,综合判断确定变压器是否停运;重瓦动作跳闸时,
7、在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前,不得将变压器投入运行。2.4.3.5瓦斯继电器动作后的处理:a)轻瓦信号动作时,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调度,并检查设备是否存在异常现象,如因积聚空气、油位降低、二次回路故障等使信号发生。瓦斯继电器存在气体时,应记录气量,并取气样和油样作色谱分析,同时报告生技部门和变压器专责人。如果气体为无色、无臭、不可燃,经色谱分析确认为空气时,变压器可继续运行,但应尽快消除进气缺陷,如负压区的漏油等;经分析气样确属变压器内部故障造成的,应对变压器作进一步的检查。b)重瓦动作时,应立即报告调度,作好记录和处理准备工作,并应检查变压器有否外观变形和喷油,观察气体继电器中气体积聚数量、变压器差动
8、保护是否动作,瓦斯保护接点是否粘接、通过油中和瓦斯气体色谱分析、高压试验、继电保护检查试验等综合判断变压器内部有无异常,原因不明和变压器未经检查试验不得盲目投运。C)如果重瓦动作又检查不出原因,但变压器本身确认无异常时,应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临时投入运行,但应尽快安排停电彻底检查。2.4.4温度与冷却装置的运行:2.4.4.1报警温度:强油循环风冷(OFAF)和强油导向油循环风冷(ODAF)的变压器顶层油油温最高温度为80,油浸风冷(ONAF)和自然冷却(ONAN)的变压器(容量180MVA及以下)的顶层油油温最高温度为9(C,或根据制造厂规定。2.4.4.2极限温度:变压器在各种超额定电流方
9、式下运行,若顶层油油温最高温度为100。C时,应立即降低负荷,达105。C时应可靠跳闸。一般情况,是用变压器顶层油油温控制变压器冷却器的启停和报警。2.4.4.3对于冷却器台(组)数是N+1配置,N组冷却器的冷却功率大于等于变压器所有绕组负载损耗和空载之和的变压器,除非变压器生产厂有特别规定,满载运行时冷却器应投入N台(组)。其他负载下投入台数按制造厂规定执行。2.4.4.4一般情况,强油循环冷却变压器运行时应投入冷却器,空载运行允许短时间不投。强油循环的变压器投入冷却器时,应逐台启动,以避免油流带电。2.4.4.5两个独立的冷却器电源应保持良好,且能在其中之一电源失电时自动切换,并有信号和音
10、响及时提示运行人员。2.4.4.6油浸风冷(ONAF)变压器,风扇停止工作时,允许的负载和运行时间,应按制造厂的规定。当油浸风冷变压器冷却系统故障停风扇后,顶层油温不超过65。C时,允许带额定负载运行。当顶层油温超过65。C时,而冷却器系统不能恢复时,应降低负荷,使顶层油温低于65cC。2.4.4.7强油循环变压器,当冷却系统故障,切除全部冷却器时,允许带额定负载运行20mino20min后如顶层油温度尚未达到75,则允许继续带额定负载运行到75,但这种状态下运行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Ih,在此期间内应尽快恢复冷却器的运行,或减少变压器的负荷。2.4.4.8对日本三菱公司生产的高压端部出线的220
11、kV变压器,由于油温在40C左右时,油流的带电倾向最大,因此应避免在35-48C范围内启停油泵。2.4.4.9外铁式变压器应尽量避免在油温35-450C区间运行,应避免在此区间启停油泵。2.4.4.10运行人员应按照现场运行的规定,对运行中的主变冷却装置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冷却装置、测温装置的异常情况,按缺陷管理的有关规定上报处理。2.4.4.11当变压器油温超过报警温度(或变压器制造厂规定的温度)时,值班人员应按以下步骤处理:a)检查变压器的负载和冷却介质的温度,并与同一负载和冷却介质温度下正常的温度核对,如果是异常升高,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及时报告调度,采取措施降低温度;b)采用红外测温仪等
12、手段核对温度测量装置,判断其是否故障;c)检查变压器冷却装置的运行情况或变压器室的通风情况,如确因冷却系统故障,值班人员应及时汇报调度,经调度人员同意后将变压器的负载调整至允许运行温度下的相应容量运行。在运行中无法修理时,应考虑停电处理。2.4.4.12在正常负载和冷却条件下,变压器温度不正常并不断升高,且经检查证明温度指示正确,则认为变压器发生内部故障,应将变压器停运。2.4.4.13运行中出现冷却器故障信号时,运行人员应及时检查冷却系统,查明故障原因,按缺陷管理的有关规定通知检修部门和变压器类专责人。2.4.4.14变压器冷却器宜投在自动位置,在负载电流大于2/3额定电流或者顶层油温达到6
13、5。C时应投入风扇电机,当低于1/2额定电流或者低于50。C时应切除风扇电机。厂家有特殊要求的按出厂技术文件要求执行。2.4.4.15变压器内部故障跳闸后,应切除油泵,避免故障产生的游离碳、金属微粒等异物进入变压器的非故障部件。2.4.5油位装置的运行2.4.5.1运行人员应对运行中的主变油位装置进行巡视,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处理。2.4.5.2变压器的补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严禁从变压器的下部补油。2.4.5.3变压器油位因温度上升高出油位指示极限时,若不是假油位所致,则应放油使油位降至与当时油温相对应的高度,以免溢油。假油位应及时消除。2.4.5.4新投运的变压器宜将油位信号接入主控监护盘。2.
14、4.6压力释放装置的运行2.4.6.1对老旧无信号接点的变压器的压力释放装置应尽快改造,对管径50mm及以下、无信号接点的压力释放装置,不应用于IlokV及以上变压器。2.4.6.2对于采用玻璃防爆的压力释放装置,应结合大修改造为压力释放阀,但其参数应经变压器制造厂书面确认。改造前运行人员应经常检查其完好情况,防止其破损后未及时更换造成主变受潮。2.4.6.3运行人员应对运行中的主变压力释放装置进行巡视,检查装置周围是否有油迹或存在喷油现象,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处理。3.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3.3本规定如与上级有关规定和变压器制造厂规定有矛盾,按上级和变压器制造厂规定执行。3.4本规定适用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属单位和联营单位。并入福建电网的独资和合资电厂、用电企业、县电力公司和华电集团福建公司属电厂可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