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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公司出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安全,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范围人员、物品、车辆出入厂大门时,应遵守本规则规定,由保卫人员负责管理。第二章员工出入管理第三条员工进入厂内需佩戴工作证才能进入。员工未佩戴工作证时,保卫人员需查明身份及登记后才准进入。第四条上班时间出入厂者,除患急病、受伤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外,一律须凭有权部门开具的字条通行。第五条迟到、早退或请假者,须打出勤或退勤卡进出。第六条员工出入厂限上班时间内,节假日或下班后禁止员工进出厂。第七条本厂大门,每天自下午7点以后至次晨6点以前关闭由保人员守卫,除特殊事故,经核准外,一律禁止出入。第八条
2、员工出入大门须穿着制服,并将工作证佩挂于制服上,严禁酗酒或携带危险物品。第九条员工夜间加班或例假日加班时,其出入规定亦须遵守以上规定。第三章来宾出入管理第十条来宾访客包括协作厂商,本厂其他单位人员、员工亲友等。第十一条来宾来访时,除特殊业务需要准许其进入厂内外,其余原则上均须在警卫室会客室会面,不准进入厂内。第十二条来宾进入厂内时,一律在警卫室办妥来宾出入登记手续,应暂时扣留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并查明来访事由,经征得受访人同意及填写会客登记单后,核发来宾识别证进入厂内。来宾识别证应佩挂于胸前,始得进入有关单位会客后,受访者需在会客登记单上签字,来宾须将来宾识别证交还给警卫室查封后,始可退回证
3、件、离厂。第十三条团体来宾参观时,须由有关单位陪同才准进入。第十四条本厂其他单位人员,因业务需要进出厂时,除主管级以上外,一律须先办登记后才准进入。第十五条员工亲友私事来访时,除特殊紧急事故,经由主管核准外,不得在上班时间内会客,不得于会客室内等候至下班时会见。第十六条外协厂商出入厂频繁者,由有关单位(采购或总务)申请识别证,凭识别证出入大门,没有申请识别证的,厂商亦须办理登记后才准进入。第十七条来宾出入厂时,保卫人员须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第十八条严禁外界推销人员或小贩进入厂内。第十九条关于入厂参观事宜,按照下列规定:(一)政府机关、民意代表、人民团体或本厂人员亲友如有必
4、要入厂参观时,由经办人或申请人按经划定准许参观的路线(各厂自行规定),填具参观申请登记单,一式若干联,经总务科长核准后通知各有关部门并派员引导参观。入厂时守卫应于参观申请登记单(参观联)签注入厂时间,参观完毕出厂时签注出厂时间,翌日送总务部门存查。(二)参观非经划定准许参观之区域者,需呈经理或总经理核准。(三)本厂处长级以上人员陪伴宾客参观事前免办申请手续,但应于当日内补填参观申请登记单送守卫签注入出厂时间后送总务部门存查。(四)参观时间以平常日班的上班时间内为限,若遇到节假日,事先来函核准者及本厂人员亲友经值日厂处长核准者不在此限。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第二十条进入厂内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检
5、疫标准和安全防范要求,自觉接受门卫登记检查,否则不予进入。第二十一条外来物品出厂和入厂手续为:(-收卜来物品入厂:外来人员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入厂应由其填具外来人员物品清单,一式二联,经门卫核对后签注入厂时间、留存第二联,第一联由其自存,作为物品出厂的凭证。(二方卜来物品出厂:外来人员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出厂应由其出具外来人员物品清单第一联,经门卫核对并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第二十二条外来人员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一般不得带入办公楼内,如确需进入,由接待人员领进、送出,以防发生意外。第二十三条物品外出维修或外加工:由仓库出具商品发货单及货物出门证,经生产厂长签字,门卫登记后予以放行。维修物品回厂后,当
6、班门卫予以注销。第二十四条废旧物资出售:由仓库出具商品发货单及货物出门证,货物出门证经供销副厂长签字后门卫予以放行。第二十五条本厂工作人员携带除工作包以外的大件、贵重物品及公用物资出大门,需持本单位证明并加盖公章,由保安人员检验登记后放行,否则视情况予以扣留。第二十六条单位采购物品的车辆进出行政中心,除事先征得保卫处同意外,承办单位必须负责接送,不得夹带危险品。第五章车辆出入管理第二十七条本厂车辆出入大门时要凭机动车辆准行证出入,准行证由厂保卫科,根据车辆的车牌号对号入座发放。第二十八条车辆出入大门时需减速慢行,并按规定停在停车线以外。门卫值班员对该车进行查验。第二十九条外来车辆(含摩托车)凭有效证件在大门口换取机动车辆准行证后,方可驶入。出大门时将机动车辆准行证交回。第三十条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域内,严禁鸣喇叭,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第三十一条进入厂区域内的车辆必须遵守公司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不能乱停乱放。第三十二条外单位车辆运送设备、物质、材料等,出入厂大门,应由相关单位出具放行单或通知门卫值班员,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执行。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修订,经批准后颁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