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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整改维修办法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切实做好XXXX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安全隐患产生的维修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舍维护管理工作的意见(X教办20XX)18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校舍安全排查范围及维修项目,包括房屋结构受损;屋面(包括天沟、山墙泛水等)的渗漏;屋架、内外墙面、门窗、地面的破损;楼梯、楼梯扶手及走廊拦板的破损;给排水设备(包括管道、水箱、阀门)的破损;供电线路的破损、老化;消防和防雷设施的损坏;校园绿化等。三、基本原则实施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及维修整改,应当本着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严格按照
2、国家、省、市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排查和整改,严格组织工程管理和质量监督,确保校舍安全工程的质量。四、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学校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以学校主要负责人一一分管负责人一安全管理网格化管理员一一巡逻岗保安(校园安全秩序员)为四级报告机制,发现安全隐患即时逐层报告,发现安全隐患实行由下往上汇报,由上往下抓整改落实的预警整改工作机制。加强校舍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并组织安全鉴定。对涉及结构安全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危急项目,可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采取应急措施,按程序及时组织维修整改。经鉴定属D级危房的校舍建筑,学校立即无条件拆除。五、校舍安全维修整改的预算编制及执行校舍
3、维修和校园绿化项目经费一次预算到明细项目和使用单位。预算申报项目应从项目库中提取,并按轻重缓急顺序进行安排,并履行市教育局部门预算审批程序。学校根据经批准的预算,履行招投标程序,及时完成预算执行工作。当年的预算项目无特殊情况的,一般应在9月底执行完毕。预算执行结束后,项目学校要及时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逾期未能完成的项目经费,或招标形成的结余经费,将由市教育局收回统筹安排使用。六、校舍安全的维修整改项目的验收由市局法规安全处和市装备电教中心指导学校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维修项目的竣工验收,全面考核和检查整改维修的项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范围及质量要求等,并作出全面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
4、意见,并限期整改。形成书面安全验收报告,办理好移交手续,方可投入使用。七、校舍安全隐患整改的备案涉及校舍安全整改维修的,下列材料除学校归档外,还应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注明学校名称及维修项目,送市局法规安全处和市装备电教中心备案。1.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及待整改维修项目文件的复印件;2、招标文件;3、评标报告;4、合同或协议书;5、工程变更的有关资料;6、竣工验收纪要或报告;7、审计报告。八、校舍安全维修整改的实施学校全面负责和组织实施校舍安全维修整改的项目建设。校长为校舍安全维修整改的实施第一责任人,学校应成立现场三人小组,负责整改维修的质量和安全等的全过程管理、监督和竣工验收;同时还应成立学校项目监督小组,负责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施工期间,要高度重视师生安全及施工过程安全。在维修过程中,学校应主动配合施工单位开展施工。维修难度高、工程量大的项目,学校可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理。九、责任认定学校经过排查,对发现安全隐患的未按规定定期对校舍进行维修和检查,或发现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应要求相关处室及第三方施工方限期改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直接负责人和相关领导责任。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整治工程不按规定程序报批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国家、省及市有关招标、验收、审计、安全规定要求的,或未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