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设集团公司安全专项方案审批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铁建设集团公司安全专项方案审批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中铁建设集团公司安全专项方案审批制度为了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保证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明确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内容,确保施工中的生产安全,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特制定本制度。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上级主管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2,专项方案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具体负责编制,安全总监配合。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3,专项方案编制应包括:工程概况、编
2、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4、专项方案由工程部编制完成后(及分包单位报送的专项方案),应当由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总工程师签字后报公司审批。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5、需要专家论证时,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安全负责人及专项方案编制人必须参加。6、经理部应当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公司总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7、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8、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9、为了保证施工安全,经过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以擅自修改和调整。方案实施过程中,确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进行调整的应说明理由并报上级部门审查。10、工程部和安质部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要进行现场监督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