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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物业公司地下停车场管理作业规范一、目的:确保地下停车场内的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场停放整齐有序。二、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三、职责:1、安保主管负责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工作。2、安保领班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及车位使用费的收缴工作。3、安保员、车管员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四、作业规程:(一)车辆进场停放:1、停车场只针对辖区内的业主开放,其余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停车场内停放。2、进入辖区的车辆不允许超过15千米/小时慢行,禁鸣喇叭,按要求靠右行驶。3、有车辆进场时,当值安保员、车管员应迅速指导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
2、带走车内的贵重物品。4、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作详尽记录。(二)巡视:1、车场内当值安保员每小时至少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一次,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领班处理。2、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管理作业规范处理。3、协助保洁员处理好车场卫生。(三)车辆离场:1、当有车辆离场时,当值安保应及时跟踪,认真检查。2、属于临时停车的,没有交足车位使用费的,应要求车主交足车位使用费后再离场。3、若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拦截车辆,并通知领班前来协
3、助处理。4、车辆离场后,应及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中登记。(四)收取车位使用费:1、属于长期停放并已交纳使用费的业主车辆,经核实后允许停放。2、其它车辆按照车位使用收费标准收取停车使用费。3、填写票据交车主,并准确登记。(五)设备设施的管理:1、对地下停车场内设备设施、各类标识,定期检查登记。2、设备设施如有损坏的,及时报管理处管理处更换处理。3、交通标识损坏的,要进行核实,并安保主管及时处理。五、有关说明和要求:1、车管员应站立于入口处左侧,有车进入时,正面向车辆,指挥进入车道,认真登记每辆车的车辆牌号、进入时间。2、劝阻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以免发生以外事故。3、监管入口的设施设备,防止损坏或丢失;检查入口道的照明灯光,发现灯管烧坏及时报修。4、正确回答车主对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咨询。5、留意、观察离场车辆状况,发现车辆起动,钥匙孔未插入钥匙,或驾驶时神色慌张,车辆有撬动痕迹等情况,立即将该车拦住,迅速报领班前来处理。6、登记立场时的车辆牌号和离场时间。7、劝阻超出限高的车辆进入停车场。8、对醉酒驾驶者、载有易燃、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地下停车场。8、负责临时停车的军、警等特种车辆的管理工作。六、相关表单:车辆停放登记表日期牌号驶入时间车辆状况值班员离开时间车辆状况值班员备注地下停车场设施检查保养登记表日期/时间检查保养项目检查保养情况检查保养人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