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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公司人事管理规定全套一、总则第一条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二条员工分类标准如下:(一)职员:从事办公室办事工作的员工。(二)技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三)管理工:具备专科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四)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员工。第三条员工编制依据实际需要确定。第四条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另行规定。二、聘用及解聘第五条聘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报送人资审核。第六条聘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第七条聘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
2、不得超过3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聘用或解聘。第八条聘用员工,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第九条不得录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员工:(一)曾受刑事处分或违法者。第十条经聘用的员工应亲至人力资源部门报到,携带以下材料。(一)健康的体检报告。(二)保证书一份。(三)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四)2寸半身照片七张。第十一条解聘员工,除依法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补贴: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聘:(一)有犯罪行为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二)无故连续
3、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三)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核准者。(四)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第十二条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三、工作时间及加工第十三条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第十四条员工不按时到岗者,按下列规定处理:(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四、迟到或早退达
4、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第十五条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第十六条员工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第十七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第十八条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安排调休。第十九条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第二十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六、奖惩第二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二)工作谨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同仁守
5、法堪为表率者。第二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记功:(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者。第二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功:(一)消灭临时的重大灾害,减少公司损失者。(二)防杜未发生的重大灾害,减免公司损失者。(三)爱护公物,显著效果者。(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五)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因而减少重大损失者。第二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优晋级:(一)记大功积计三次者。(二)合于第
6、五十八条各项情形之一并经会议评议。第二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申诫:(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二)因过失损坏公物者。(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第二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一)在公司内斗殴者。(二)因过失致损坏公物者。(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四)工作疏忽贻误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损失者。(五)不爰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六)工作时间内睡觉者。(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第二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过:(一)在公司内殴人、赌博、或饮酒者。(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五)疏忽职务致损坏公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六)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八)捏名诬控同事者。(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七、福利第二十八条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得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讲习及教育,员工无故不得拒绝参加。第二十九条为增进员工福利及提倡员工正当娱乐,公司得由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各项福利设施及康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