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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关于病历质量时间行为程序监控考核办法的通知各科室:为着力贯彻执业医师法,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并确保基础医疗活动运行的安全、稳定、有效,从源头上防范纠纷的发生,在全面执行既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对医院临床医疗活动实施时间一一行为程序进行监控考核,办法如下:一、监控及考核项目(一)时间程序:考核12个位点1、接诊时含住入或转入即刻的时间及医师诊视即刻的时间。2、医嘱开列时间。3、查房时指查某一病员的具体时间。4、首次病程录应当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5、医嘱修改时间。6、病程记录时间。7、病情变化时间及医生到位的准确时间。8、抢救、应急处理的准确时间。9、上级医师诊视时间。10
2、、与家属沟通的具体时间。11、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时间。12、转科记录,包括转出记录、转入记录时间。以上12个时间位点要求记录到日、时、分。(二)行为程序考核1、医嘱部分4个位点开列时间及签名确切清楚。(2)医嘱符合治疗原则。符合书写规范。不得涂改。2、病程记录部分首次病程录:须记录病例特点、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初步诊断、诊疗计划。首次病程录须由本院经治医师完成后签全名,无署名或署名字迹无法辨认的记录为不合格。病程记录中每周必须有医疗组长查房分析意见。(4)实行三级负责制的须记录二级医生分析意见。明确反映病情变化,必须有生命指征、症状、体征、客观证据变化情况的记录。反映治疗变更动机、原因。对各种(
3、类)检查单的阳性结果要充分结合临床分析。48小时内必须有二级医生或医疗组长分析意见,内容包括补充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以及治疗计划。(9)诊断术语以国际疾病分类即ICD编码为标准,规范使用。出院记录不得涂改或有漏项。(11)有与病人及家属沟通的记录。各类知情同意书必须有患者或家属签名。二、考核办法1、抽检病历不少于开放病床数的1/3。2、受检病历由检查者与科室共同随机抽定。3、受检科室安排人员同考,发现问题及时沟通交流、确认。三、考核结果的界定及执行1、考核实行两点否决制,时间程序位点和行为程序各1点不合要求者,或其中一程序2点不合要求者,视该病历为不合格病历。2、对不合格病历实行经济处罚并限期整改。处罚额度为每份扣罚当月科室奖金总额除以出院人数,整改时限下月抽查时。3、扣罚的数额上交院财务。4、考核由医教处组织质管人员完成,临床科室有权监督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