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砂石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647671 上传时间:2024-01-02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8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丰县砂石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新丰县砂石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新丰县砂石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新丰县砂石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丰县砂石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新丰县砂石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砂石管理,促进砂石综合利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防范各类涉砂违法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砂石场(含配套砂石场和堆砂场)的规划、设置和管理活动。第三条砂石场应当统一规划、从严控制、合理布设、统筹兼顾、规范管理、明确责任。第四条县水务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当地实际作出规划可建设砂石场用地。经县自然资源局复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并通过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县城城区范围内不得规划设置砂石场

2、。具体边界按规划中心城区范围进行管控。第五条砂石场标准化内容。(一)砂石场应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全工作台账,加强砂石进出场所的管理,对所生产建设用的砂石应当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二)砂石场两端及出入口应设置标志牌,标明砂石场占地范围、经营者姓名或名称、监督管理部门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并在场内设置合理数量的安全警示标志牌。(三)砂石场堆放高度最高不超过3米,严禁超范围、超高堆放。对于配备固定转运砂装置(如固定输送带)的砂石场,必须安装固定喷淋系统,并在转送砂过程中不间断开启喷淋,抑制扬尘;其他无固定转运砂装置的砂石场,对是否安装固定喷淋系统不作硬性

3、要求,但场内须配置可覆盖全场的可移动式淋水降尘设施,并经常性喷淋或洒水扬尘,确保砂石场扬尘不超标。(四)砂石场自地磅或砂石场围墙出来后的道路必须硬底化,且平整,保证运输车辆行驶平稳,不遗洒,不产生扬尘,并要落实道路保洁责任。(五)砂石场必须在场内或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并对每一辆出场车辆进行仔细冲洗,如冲洗装置不能有效清洁车辆,要采取人工冲洗方式,确保车辆出场时干净,轮胎不粘砂。(六)砂石场出入口处安装云端存储智能视频监控设施,智能视频监控设施监控范围应该覆盖砂石场出入口、临时装卸点、主要场区,视频监控摄像机应具备对检测区全天候全方位的摄像功能,应具备自诊断、视场校对和自动补偿功能,取证视频

4、图像应不小于200万像素,可根据控制命令进行水平、垂直旋转和镜头的变焦。智能视频监控设备云端存储时间不少于90天,各职能部门可实时登录访问。(七)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第六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自然资源、林业、应急管理、住房建设与城乡规划、市场监管局、各镇(街)等部门应加强对砂石场的日常巡查,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行为当依法进行查处。第七条砂石场行政执法责任机制。县水务局负责查处水电站库区和河道内砂石开采领域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查处河道外砂石开采、加工领域违反矿产资源、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5、新丰分局负责查处砂石开采、加工领域环境污染行为;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查处砂石开采、加工领域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砂石加工、销售领域无照经营行为;县税务局依法对砂石开采、加工、销售等经营行为进行科收监管;公安交警、交通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运输车辆的相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第八条砂石场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第九条砂石场可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经营权。第十条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砂石领域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办理。对移送有争议的,由发生争议的执法部门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县人民政府指定管辖部门。第十一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非法生产经营砂石行为有权投诉举报。第十二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砂石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砂石违法采挖、运输、加工、销售的,视情节依纪依规予以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说明文书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