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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F-24-0204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北京市大兴区其次职业学校实训基地绿化美化工程发包方:北京市大兴区其次职业学校承包方:北京天水一方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北京市园林局二00四年二月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发包人(全称):北京市大兴区其次职业学校承包人(全称):北京天水一方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资质等级:工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同等、自愿、公允和恳切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
2、第1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北京市大兴区其次职业学校实训基地绿化美化工程1.2 工程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其次职业学校实训基地院内1.3 工程内容:图纸内容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1.5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2.1 承包范围:绿化栽植、补植2.2 工程总面积:二、合同文件及图纸2.3 本合同文件及说明依次3.1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说明依次如下:(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2)本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4)投标书及其附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工程量清单(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
3、部分。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4.4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及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冲突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4.5 图纸1.1 发包人供应图纸日期及套数:两份1.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1.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
4、求:/三、双方的权利义务第6条监理6. 1监理单位名称:/7. 2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须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及义务。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8. 1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鲍振全职权:tt8.1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扬扬职权:I8.2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第8条发包人工作8.3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担当相应费用:(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
5、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3)负责施工场地及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供应时间:/(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6)水准点和坐标限制点交验要求:/(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四周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爱惜工作:/(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8.4 发包人托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第9条承包人工作8.5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应供应支配、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2)担当施工平安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
6、的责任和要求:(3)向发包人供应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L,发包人担当由此发生的费用。(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发包人担当由此发生的费用。(5)担当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爱惜工作;对工程成品爱惜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担当:/(6)做好施工场地四周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爱惜建筑)、古树名木的爱惜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担当:(7)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8)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10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6年5月13日竣工日期:2015年6月12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7、30日第11条进度支配11.1承包人供应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支配的时间:11. 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支配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看法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看法的,视为同意。IL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支配的要求:/11.4承包人必需依据经确认的进度支配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缘由导致实际进度及进度支配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因发包人缘由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担当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
8、通知的,工期不顺延。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因发包人缘由停工的,由发包人担当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缘由停工的,由承包人担当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第14条工期延误14.1由于以下缘由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供应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供应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因工程量变更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5)非承包人缘由停水、停电等缘由造成停工;(6)不行抗力及自然灾难;(7)发包人同意工期
9、相应顺延的其他状况;(8)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14.2承包人在以上状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第15条工期提前15.1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1)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2)承包人应实行的赶工措施:/(3)发包人应供应的条件:/(4)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担当:/五、质量及检验第16条工程质量1.1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1.2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大兴区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担当。第17条隐藏工程的中间验收
10、17. 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17.1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藏和接着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担当,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担当,相应顺延工期。六、平安施工第18条平安施工17.2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平安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平安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平安检查人
11、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实行必要的平安防护措施,消退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平安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担当。18.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平安教化,并对他们的平安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平安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缘由导致的平安事故,由发包人担当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第19条事故处理19.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平安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刻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担当发生的费用。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七、合同价款及支付第20条合同价款20.1 发包人保证依据
12、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20.2 金额(大写):贰;拾柒万玖仟玖佰伍拾壹元叁角捌分元(人民币)(小写):279951.38元第21条合同价款的调整21.1本合同价款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接受固定单价方式确定。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状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22.2 发包人核实己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
13、纸范围和因自身缘由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22.4 工程款支付1.1 1合同生效后W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2%为预付款。1.2 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工程进度、部位)占合同承包总造价百分比金额人民币(元)合同签订五日内40%111980.55竣工验收合格后五日内55%153973.26一年保质期满后五日内5%13997.5723.3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上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1.4 4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工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95,
14、结算总价的作为工程保修金。23. 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八、材料设备供应第24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23.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23.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24. 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及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担当责任如下:/24.4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第25条承包人选购苗木材料设备25.1 承包人选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25.2 苗木选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九、工程变更第26条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
15、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依据通知进行变更。假如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第27条其他变更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接受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第28条确定变更价款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值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十、竣工验收及结算第29条竣工验收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供应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值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看法,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