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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事业单位小散弱”问题的几点思考关于事业单位小散弱问题的几点思考事业单位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公益性质的机构,它们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功能是为公共事业提供服务,事业单位分布广泛,长期以来存在于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个领域,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益服务的各种职能。由于种种原因,事业单位发展至今已成为一个庞大的综合体,规模小、力量分散、职能弱化的问题在基层普遍比较突出。一、事业单位小散弱问题的成因由于行政机构有明确的限额规定,数量长期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数值,但事业单位的设置长期以来在编制核定和数量限额方面没有一个明确具体的规定,导致事业单位数量增减和编制核定比例失调,具体表现为规
2、模小、力量分散、职能发挥弱。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也及其复杂,从机构编制沿革来说,有历史的原因,也有实际工作需要的因素。历史上,事业单位奉行上下对应,即上级有的机构,为了工作衔接有序顺畅,往往下级政府设置相同机构来承担工作;工作需要方面,有些上级部门部分经济项目在基层实施时,要求有对应机构承接,有机构才能审批下拨项目资金,地方领导为了地方经济发展,争取项目资金就不得不申请成立机构。从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方面来说,近年来,国家大力实行控编减编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控制了机构数量的增长,但时至今日,事业单位的数量已经发展到一个较大的数值,由于事业编制一直实行总量控制,这就造成长期以来事业编制数量只减不
3、增,但事业机构的数量控制相对来说却不够严格。从而造成今天的事业单位规模普遍较小、力量分散、职能发挥较弱的现象。这种机构的冗长、职能的弱化和公益属性的不清晰制约了事业单位的良性发展,既浪费了宝贵的编制资源,又没有发挥出机构编制的使用效益。二、消除事业单位小散弱现象的对策和建议事业单位小散弱问题已经愈发突出,改革迫在眉睫,由于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数量庞大,分布广泛,是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所以,重点要把握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这种改革既要大刀阔斧,又要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维持队伍的稳定和工作的连续。(一)规范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加强整合力度。建议将职能相近、服务方式和对象相同、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事业单位进行整
4、合,撤并小、散、弱事业单位,对保留的事业单位职能进行调整优化,完全去行政化,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加强跨系统、跨层级动态调整,重点保障重大民生领域和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事业单位。(二)制定事业单位编制核定规定,撤销空壳单位。建议加强部门内部事业单位的整合、压缩内部事业单位数量以及公益类事业单位去市场化。参照党政机构改革对编制的核定要求,县级党政机关建议不设5名以下事业编制的单位,对于原有的5名编制以下的事业单位加大整合力度,将分散的编制资源集中利用,充分发挥编制的使用效益,新设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可以考虑不少于11名。(三)加强不同层级事业单位数量限额管理。对于党政工作部门下属的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
5、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建议加大整合力度,确需因工作需要而存在的通过合署办公、挂牌等方式予以整合,每个党政部门所属的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按职能大小确定是否撤并,确定一定限额,县级部门可考虑按1-2个进行设置。其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进行设置,统一归县委和政府直属管理,直属事业单位也应规定一定限额。(四)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事业单位设置的审批关口。建议制定事业单位设立的可行性调研制度,加强调研,评估机构设立的必要性。同时结合控编减编政策,多撤少建、撤并结合,在管控上下功夫,确立机构审批红线,使事业机构的设置有理有据、合理必要。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的使用效益,更好的为社会发展提供高效的服务。总之,消除事业单位小散弱等突出问题,优化事业单位职能,必须从制度上予以规范,只有出台相关的制度,明确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具体规定,才能发挥出机构编制的使用效益,才能为事业单位的良性发展提供机制保障,才能更好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