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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速公路标段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1、项目部对分包单位行使安全管理职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2、项目部对分包队伍选用应严格进行资质评审,合格者录用。严禁分包队伍擅自招收闲散劳务人员,一经发现坚决清退,项目部对外包队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人数清、身份明、证件齐、有登记。3、分包单位必须加强对所属职工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做好相关的培训、教育和劳动保护工作。4、分包队伍作业班组必须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每天作业前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和整改内容,均要有书面记录,责任到人,签名备查。5、新进、转岗的外包工必须先行登记备案,再经过规定的安全教育,违反规定的,项目部将给予100
2、300元经济处罚,直至清退。6、分包队伍进场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交底要有书面记录,交底双方人员要签名。负责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记录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并有教育人和受教育人签字。7、严禁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应正确使用劳防用品,特别危险点施工作业的分包队伍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并指派专人重点监控。8、特殊工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维修机具电器设备。9、外包工的宿舍应达到卫生整洁、物品堆放整齐,有卫生值日表,不准乱接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碘鸨灯、电炉取暖,不准用电炉等电器煮、烹饭菜,夏季严禁将电源线接到床上或蚊帐内。10、外包工应遵守生活区安全、治安、消防,卫生等管理规定,实行责任包干管理办法,各自承担管理责任。11、外包队伍安全等各项管理工作,实行检查考核与经济利益挂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