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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计局长中心组研讨发言】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行稳致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强化监督问责和统计执法,严肃查处统计造假行为。近年来,党中央陆续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对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新时代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根本要求。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2、是各级政府实行行政管理的重要基础,是人民群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重要参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仅严重践踏统计法律法规,动摇依据统计数据宏观调控和决策的基础,而且严重背离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败坏党的求真务实工作作风,严重透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防治统计造假有利于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有利于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有利于促进统计法治建设行稳致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没有社会大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认同和信任,没有人民群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敬畏、拥护和尊崇,统计法治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要全面、持续、深入地抓好抓实统计法律法
3、规的普及宣传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统计调查工作环境,让统计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针对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大众等不同阶层,要突出受众特点,科学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时点,突出法治主题,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学习材料、展示横幅标语、街头宣传等公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统计普法活动,讲好统计调查故事,增强社会公众依法统计依法调查意识。要围绕各项普查、大型调查和常规调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传播统计法律知识,形成学法、知法、遵法、守法的浓厚社会氛围。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
4、实施。要全面树立和强化用法、护法的意识,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严厉打击统计造假,全面维护和保障数据质量。全面落实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强化“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切实加大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严惩力度,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调查生态,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社会氛围。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素质培训,规范执法流程,提升执法水平,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统计执法队伍。要鼓励社会各界检举统计造假行为,让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5、”社会各界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强化统计调查工作基础,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要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数据审核,强化现场指导,突出重点环节,不断健全和完善数据质量管控体系。要树立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实现数据质量风险防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要明确政府和部门的数据质量责任,坚持全程问责,压实对数据真实性负责的主体责任,形成防治统计造假的强大合力。新时代统计法治工作面临新挑战。全社会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锲而不舍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