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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协委员优秀提案案例:关于推动形成农村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建议“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在新的政策环境下,如何重构、优化农村治理新格局,以达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要求,成为农村治理研究的重要议题。近年来,城区在农村治理方面不断取得进步,但也仍然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行政色彩仍然较为浓厚;二是政策落实有待规范;三是村民参与程度仍然不高。需要进一步按照新发展理念推动形成农村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议:(一)建强基层组织,提升科学治理能力。一是进一步明确各层级干部的权力与责任,加强对村级党组织和村级自治组织的监督,跳出结果导向型的监管模式;二是进一步加强村级“领
2、头雁”、后备干部等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复合型干部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干部的综合素质。(二)提升法治思维,强化依法治理意识。一是依法合理配置农村治理资源,并引入政策执行的合法性审查,推进政策决策与执行的透明度;二是应当加强法治宣传,强化干部依法行政,并依托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自媒体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扬法律法规,树立依法维权典型,引导群众“信法不信访”、依规、合理表达诉求,加快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社会治理。(三)推进综合治理,构建新型治理格局。一是要大力深化“政社互动”模式,在城区级层面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功能,加快构建城区、乡镇、农村三级联动机制,形成政府与村级组织良性合作、共治共享的关系,实现治理重心下移,让村级组织向自治本质复归;二是要建立以农村社区资源为基础的“微治理”机制,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与“民间权威”、新乡贤队伍的作用,协力构建农村社会治理的新模式;三是要探索农村社会治理的市场化路径,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社会治理。提案人: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