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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实施办法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20XX年X月X日,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暂行办法(X应急规(20XX)4号),该办法明确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的具体办法,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贯彻实施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暂行办法,推动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工作,完善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合理划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市应急管理
2、局研究起草了XX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二、起草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3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X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35号);4 .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暂行办法(X应急规(20XX)4号)。三、起草过程20XX年11月,市应急管理局启动了制定XX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工作。经过了资料搜集、研究讨论、初稿编制、征求意见、再次完善等五个阶段。其中办法成稿后,市应急管理局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向各
3、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反馈意见20条,采纳7条,并再次对办法进行修改。四、办法内容办法共三十条,分为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类别、行政执法权限、监管执法体系和附则五章。办法主要内容如下:(一)明确办法制定目的。本办法旨在贯彻实施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暂行办法,推动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工作,完善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合理划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第一条)。(二)明确办法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X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部门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条)。(三
4、)明确分类分级行政执法的原则。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坚持属地管理、科学分类、合理分级、动态管理的原则,致力有效整合执法资源,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协作顺畅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本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主要由市、区(含新区,下同)应急管理部门承担。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以区应急管理部门为主。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街道以及其他各类功能区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的机构要加强协作联动,形成监管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能(第三、四、五条)。(四)确定生产经营单位类别。根据所属行业分类、生产经营规模、安全风险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办法将生产经营单位划分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一般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生产
5、经营单位主要包括:(一)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L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加油站、涂料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除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2.粉尘作业场所三十人以上的粉尘涉爆生产经营单位。(二)已超期且仍未完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三)上年度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四)上年度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五)上年度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十万元以上或二次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六)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确定的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和其他应当纳入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除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
6、产经营单位列为一般生产经营单位(第六、七、八条)。(五)明确执法权限。办法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类别划分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辖权限,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检查主体。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抽查。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并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负总责。街道负有安全生产执法职责的机构,结合辖区行政执法改革的实际,在区应急管理部门指导下,依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委托的执法检查。办法同时分别明确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及已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街道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第九、十、十二、十三条)。
7、(六)提出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的要求。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本辖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包括:(一)建立完善本辖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和标准规范;(二)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三)对本辖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四)对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和案件查处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五)组织开展本辖区的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专项执法等;(六)协调处理重大安全生产执法相关问题;(七)其他有必要纳入本级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事项。同时,依托执法信息化平台建立企业基本信息库,定期更新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视情对重点单位适当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对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或构建并运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生产经营单位,相应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将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范围(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