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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新乡新松坡光伏发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长新乡人民政府依据新松坡光伏发电项目拟征收土地社会 稳定风险评估结果为“低风险”等级,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 在深入调查了解、广泛充分征求被征地群众集体意见的基础上, 结合现行国家省州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法律法规政策管理规定及 近几年长新乡境内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际,特制定 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征收范围新松坡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场址位于长新乡新塘村委会新 松坡村民小组附近,场址地理坐标介于东经99 322399 3426,北纬26 074526。0828之间,海拔高程在 2825m2835m之间。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范围图,
2、拟征收土地面积约为L 533公顷(最后以实际为准)。二、土地现状新松坡光伏发电项目涉及长新乡,根据云龙县2018年土地 变更调查成果,总用地规模1. 5330公顷。其中农用地0. 0009 公顷,占总用地规模的0.06%;建设用地0.0000公顷,占总用 地规模的0. 00%;未利用地1.5321公顷,占总用地规模的 99. 94% o三、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主要用于新松坡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 站的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四、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征地现状实物分类调查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
3、施条例、云南省土 地管理条例、云龙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地类调整系数结 果表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比照近几年我县境内重大项目用地 征赔补偿执行情况,特拟定如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含征地和安置补助)名称分类单位补偿标准 (元)备 注(均不含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未利用地自行开荒田18000其他用地按云龙县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五、安置方式本次征地涉及农户11户,面积约23亩,基本为未利用地, 根据项目片区征地补偿的实际情况,结合全县重大建设工程建设 征地拆迁的措施和经验,本次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坚持“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六、社会保障(一)相关各责任单位应各司其职、尽职尽责、全力以赴, 确保资金安全、人员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按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参保 条件并要求参保的被征地人,按相关政策和程序进行参保。(一)征地过程中原始资料由长新乡人民政府归档保存。县 自然资源、财政、审计、监察、林业、农业等部门做好征地工作 的监督检查工作。(二)严格资金管理使用,建立专户,实行转账管理。(三)对待实物补偿坚持“不错、不重、不漏”及统一标准 原则。(四)对待信访调解坚持顾全大局、稳定和谐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