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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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居家知社8养老服务改革弑立工仔方多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9)57号)、关于确定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民函2019)88号)和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精神,为高标准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加快推进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通过改革试点工作,2020年底,全面建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医养相结合、信息为辅助”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努力构建政府主导更加有力、服务设施供给充分、服务功能更加完善、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市场运作优质高效、资

2、源要素充分融合、服务队伍更加专业、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服务监管更加到位、服务对象普遍认可的服务格局,广大老年人及其子女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二、主要任务(一)提升居家养老保障能力1.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制度。健全完善城乡一体、标准一致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制度,全区困难老年人政府购买服务按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镇政发2018)8号)执行。区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可享受每户每月37.5元(L5小时)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所需经费按市、区两级财政体制比例承担,其中,区财政经费由区级财政和街道财政按3:7的比例承担。全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老年人占老

3、年人总数10%以o(责任单位:各街道、区财政局、区民政局。)2 .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根据老年人实际居住状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全区60周岁以上低保、建档立卡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分散供养特困、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一户一策改造项目包括卫生间座便器扶手、洗浴间扶手、洗澡椅、固定和便携式紧急呼叫器以及煤气泄漏报警器、烟雾报警器、红外感应器等。所需经费按市、区两级财政体制比例承担,其中,区财政经费由区级财政和街道财政按3:7的比例承担。在以上适老化改造中,残联部门已实施项目,民政部门不再重复实施。(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区财政局、各街

4、道)3 .推进社区适老化改造。通过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业主众筹等方式,加快推进适宜养老的居住区建设。重点做好老旧小区内坡道、电梯、健身器材、照明系统以及路牌标示系统的适老化改造,本着“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保障安全”的原则,对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开展增设电梯试点工作,制定出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体旅局、各街道)4 .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全区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对本区户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60周岁以上农村留守和重点独居老年人,进行每月1次上门巡访、每周2次电话问询。搞好政策衔接,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对象的巡访工作

5、由上门助老员实施,其他对象的上门巡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每人每月15元。所需经费按市、区两级财政体制比例承担,其中,区财政经费由区级财政和街道财政按3:7的比例承担。所有对象的电话问询工作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施。(责任单位:各街道、区民政局、区财政局)(二)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5 .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落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16-2020年),对新建小区,按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新建小区按规定建设的养老设施移交政府后,无偿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对已建成小区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要求的,按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通过购置

6、、租赁、置换、整合等方式调剂解决,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腾退的用地、用房,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所调剂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用房面积的50%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对20162020年布局规划中涉及到的新建小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移交情况进行清查清理整顿。(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道)6 .推进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小型、就近、适用”原则,鼓励利用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学校、服务中心以及其他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腾退的用房等社区闲置资源,建设社区嵌入式“社区+机构”的综合型养老服务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托+全托”的综合性养老服务。到2022年,街道(镇)社

7、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各街道、区民政局)7 .推进标准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其中,城乡标准化(2A级)及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40%。(责任单位:各街道、区民政局)(三)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8 .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社会组织或机构运营2A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比例达到100%,运营IA级比例不低于50%;全区培育12家连锁运营5个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品牌化机构。(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9 .完善社区养老扶持政策。全面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区2A和3A级社区居家养老

8、服务中心运行,财政分别不低于每个每年3万元和6万元(分别不低于市本级补贴标准的50%)予以补贴,补贴经费由区级财政和街道财政按3:7的比例承担。养老服务设施用水、用电、用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有线电视基本维护费按照当地居民用户终端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养老服务设施安装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络免收一次性接入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发局、区民政局、各街道)(四)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融合发展10 .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推进养老机构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延伸,为老年人提供临时托养、社区康复、助餐、助浴等专业服务,提供社区养老延伸服务的养老机构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同等的

9、运营补贴。鼓励养老机构承接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11 .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签约服务率不低于60%,积极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延伸医疗服务;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效解决长期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和生活护理问题。(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12 .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与智慧养老融合发展。依托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提供政府购买和自费购买相结合的“线上+线下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和应急呼叫服务;全面推广老年助餐信息管理系统;深化智慧建设,实现相关涉老数据共享,促进智慧养老发展。(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大数据管理局、区

10、卫健委、区财政局)(五)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13 .加大培训力度。继续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护理员以及管理人员免费培训,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100%。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免费培训,向家庭成员普及照料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的护理知识和技能,提高家庭照护水平,增强家庭养老功能。(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14 .完善激励机制。对取得养老护理培训结业证书并在养老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给予每人不低于100O元的一次性补贴;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上门服务机构中从事护理岗位的工作人员,纳入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入职奖励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本科、大专和中专毕业生,分别给予3万元、2万

11、元和1万元的入职奖励。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六)完善涉老民生保险制度15 .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通过“高低搭配”政府统保和自费投保相结合方式,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全区参保率达到100%,其中,政府统保困难对象为本区户籍60周岁以上低保、特困、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群体,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全区政府统保一般对象扩大到本市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元。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区民政局)16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制度。全区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制度,对各服务机构每年保险费在1000

12、元以上的,给予每个每年800元保险补贴,其余部分由服务机构承担。对提供社区养老延伸服务的养老机构,综合保险补贴参照执行。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区民政局)IZ完善居家上门服务助老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全区建立居家上门服务助老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所需资金由所在服务机构承担。(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七)健全养老服务综合评价机制18 .建立评估机制。依据民政部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MZ/T0392013)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制度,实现服务与监管的分离,并将评估结果与政府补贴相挂钩。评估经费由区级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道)19 .构

13、建信用体系。依据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苏民规(2020)1号)精神,建立覆盖养老服务行业法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行业信用体系。鼓励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养老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区民政局)20 .完善安全制度。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安全、设备安全等制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提升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指导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各街道,区民政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

14、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3月底前)区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试点工作落实;结合区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试点工作;邀请专业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二)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4月至10月)一是开展对区户籍80岁以上老年人家庭、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情况调查;配合市民政局开展对全区符合适老化改造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基本情况调查,形成“一户一案开展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实施情况清理整顿的前期摸底;开展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的调查评估。二是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照任务清单全面推进试点工作落实,10月底完成所有试点任

15、务。(三)验收提高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试点任务进行效果评估和检查验收,及时发现整改问题,确保试点任务如期完成,迎接市人大、市政府检查验收。四、工作要求(一)全面压实责任。建立健全试点工作责任制,区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试点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要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定期分析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按序时进度落实。(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重点宣传试点工作中的各项惠老举措,创新工作做法,积极发动各类专业社会组织和机构参与试点工作,引导

16、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区的养老事业。(三)落实资金保障。区财政及时下拨试点专项资金,各街道按要求及时配套财政资金。试点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资金使用公开、建设单位公开、项目决算公开,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试点专项资金。(四)加强检查监督。建立联络员制度,各任务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每月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联系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现地检查、情况通报等方式每季度开展检查评估,督查推进试点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附件:1、2020年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重点任务清单2、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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