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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试场规则一、实行单人单桌制,每个试场至少有两名监考人员。二、考试时间一般为一百二十分钟,须持有效考试证件提前十分钟进入试场作好准备工作。监考人员要清点考试人数。三、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考试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四、考生进入试场时,除笔、墨水以及规定应带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书籍、工具书、讲义和纸张(试卷纸张统一发给)以及电子词典、传呼机、手机等工具。五、答案一律用兰、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六、考试中间,一律不得离开考场。七、试场要保持安静,如有试题印刷不清时,须举手询问。八、已答好的试卷要翻着放,不得正面放。九、按时交卷。交卷后,立即离开试场,不准在试场停留、谈论。十、在试场内,凡发现有以下行为者,按违纪或作弊论处:(1)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偷看他人答案者;(2)夹带纸条、书、笔记以及其它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书籍者;(3)在手、臂等部位及桌面、文具上写有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文字、符号者;(4)传递纸条、换卷者;(5)使用电子工具答卷或传递信息者;(6)请人代考或代替他人考试者;(7)有大学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其他行为者。十一、凡考试违纪作弊被当场查获或经检举揭发查证属实者,按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及大学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