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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2022 年)一、高校毕业生党员关系1、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 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 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 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3、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也可 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党组织,原就读学校党组织要承担对 其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 交纳党费。4、办理党转往校外单位党组织的党员需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 系介绍信,在有效期
2、内将介绍信交到所往党组织,并发回介绍信回执。二、具体步骤1、联系并确认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明确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 和去处的准确写法。抬头一般应填写区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如“XX市/县/区委组织部”, 去外省高校一般应为“XX省/市高校工委或XX市委组织部”。去处一般应 填写“XX省XX市/县/XX乡/镇党委”、“XX大学党委”。2、在有效期内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前往目的地区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1、请各位党员务必在组织关系转接有效期内及时前往所往党组织报到, 切不可拖延等待,导致介绍信过期,无法完成转接。2、根据党章及相关规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或丢失后,如 长期不向党组织报告,超过6个月未过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将作自行 脱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