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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DDI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新增5台备用4吨天然气锅炉及相关配套项目管线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烟台啤酒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增5台备用4吨天然气锅炉及相关配套项目管线项目项目代码2307-370612-04-01-22266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38*5110建设地点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488号山东烟台啤酒有限公司二分厂内地理坐标(121度37分24.324秒,37度23分21.39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
2、热工程)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Il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比(%)2.50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是:用地(用海)面积(rtf)268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牟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关于牟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文号:鲁环审
3、20097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牟平区北关大街488号,山东烟台啤酒有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限公司二分厂内,属于牟平经济开发区东区。啤酒厂项目属于牟平经济开发区限制进入行业,但根据牟平区沁水韩国工业园管委关于烟台啤酒青岛朝日有限公司二分厂50万吨扩建项目符合牟平经济开发区规划的说明,园区产业定位正在调整,拟增加啤酒等行业。本项目建成后作为为厂内各用汽部门备用锅炉。其他符合性分析1 .“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1.1 与“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山东烟台啤酒有限公司新增5台备用4吨天然气锅炉及相关配套项目管线项目拟建于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南,沁水河以东,山东烟台啤酒有限公司院内
4、(工业用地,土地证见附件4),不新征用土地,选址符合牟平区土地及城市规划(见附图5),项目选址合理。根据三区三线成果,拟建项目位于牟平经济开发区东区,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在“三区三线”规划中的城镇开发边界集建区范围内,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符合“三区三线”规划的相关要求。1.2 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HI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
5、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等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具体见本报告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章节。本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1.3 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项目的运行消耗一定量的水资源、电能、天然气,但消耗总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当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1.4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本次环评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烟台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行说明。(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2021年修订
6、),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中的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项目。(3)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不属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0)7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0)46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4)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鲁政字(2020)269号)”符合性分析表1项目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符合性四、加强“三线一单”实施应用
7、(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前提条件,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的过程中,加强相符性、协调性分析,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在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经核实,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允许建设项目。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时,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要依据。(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各级要以“三线一单”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为基本要求,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质量达标方案,逐步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要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
8、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重点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三线一单”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烟台市制定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符合该分区管控方案要求(详见表3)。(5)与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其修改单(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及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3)4号),本项目属于
9、重点管控单元,不属于“禁止开发建设活动”“限制开发建设活动”和“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的活动”,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相关要求,符合(烟政发(2021)7号)和(烟环委办发(2023)4号)的要求。(6)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的符合性分析表2项目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的符合性分析管控维度编制要求准入要求项目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1O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禁止准入项。29.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
10、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拟建项目不涉及相关工艺,废水能够达标排放。目。露天开采海滨砂矿和从岸上打井开采海底矿产资源,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海洋环境。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IL严格限制在海岸采挖砂石。禁止毁坏海岸防护设施、沿海防护林、沿海城镇园林和绿地。本项目不涉及采挖砂石。13.严格控制“两高”项目,新建“两高”项目实行“五个减量替代”。拟建项目属于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根据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拟建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所列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2.在城市建成区及其
11、周边的重污染企业,应当逐步进行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出。本项目位于牟平经济开发区东区内,不属于重污染企业。3、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位于牟平经济开发区东区内。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物允许排放量1.按照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厅清洁化改造要求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按生态环境部的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规范企业按证排污。本项目启动生产或实际排污前,按要求进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2.新、改、扩建涉重金属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区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在本省(区、市)行政区域
12、内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各级环保部门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建项目非重金属行业建设项目。16.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拟建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的产生。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11.逐步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本项目为燃气锅炉建设项目,不涉及煤燃料的使用。16加强物料运输、储存、装卸、厂内转移、搅拌、破碎、筛分、清理等过程的无组织排放粉尘管理,采取密封、封闭等有效措施,所有进出厂区的物料应封闭运输,运输车辆应进行冲洗;粉状物料应密闭
13、或封闭储存,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物料装卸应设置抑尘喷洒设施或收集处理设施;厂内物料转移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不能使用密闭方式的要采取抑尘或封闭措施;物料搅拌、破碎、筛分应封闭进行,并配套除尘设施。本项目为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不涉及物料的使用。境险控环风防一联防联控要求13.加强陆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推动辖区内化工企业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能力,加强环境风险源邻近海域环境监测和区域环境风险防范。本公司非化工企业,建成后将依托现有环保工作小组,完善对陆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能
14、力。综上,本项目符合烟合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的相关要求。(7)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的符合性分析表3项目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的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061220001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大窑街道重点管控单元行政区划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管控分类重点管控单元管控相符性准入要求项目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生态保护红线执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本项目位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一般生态空间严格按照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执行,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2.烟台市沿
15、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要求、烟台卢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执行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要求、山东沁水河口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执行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相关内容。3.自然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现有工业大气排放源(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等)限期关闭。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南,沁水河以东,山东烟台啤酒有限公司院内,不新征用土地,选址符合牟平区土地及城市规划。4.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工业项目进工业园、集约高效发展。本项目位于牟平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染物排放管控L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工业项目进工业园、集约高效发展。本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环境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