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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发现业主家房门未锁的处理规程1目的为规范业主家房门未锁的处理流程,规避由此而可能引发的风险。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小区发现发现业主家房门未锁情况下使用。3职责各管理处、分公司负责本辖区内业主家房门未锁情况的处理、记录、传递、回复和回访工作。4程序4.1业主家房门未锁,家中有人:敲门,提醒业主锁好门(钥匙未拔的,提醒业主钥匙要及时拔掉)。4.2业主家房门未锁,家中无人:由工作人员联系业主,业主半小时内能够回来,由工作人员留守等待。部门负责人安排好人员调班。4.3业主家房门未锁,家中无人,且联系不到业主:未发现紧急情况,通知辖区派出所处理。遇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流程处理。4.4发现业主家房门未锁且
2、敲门后确认室内无人,联系业主其不能及时赶回的情况作如下处理:4.4.1非物业人员发现业主房门未锁上报管理处情况的处理流程:4.4.1.1接到通知的工作人员应立即联系业主(室内固定电话/手机等)进行确认(作好登记),征得业主同意(帮其锁门及收存钥匙)后,安排辖区的秩序员中队长到达未锁户门前。4.4.1.2到场物业人员将房门未锁的状况拍照,并在发现问题的人员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将房门锁好(门上有钥匙的,应将钥匙拔掉放入到专用信封中并封存,由发现人员和现场物业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记下发现人员的联系方式);同时在门上为业主留言(详细情况咨询管理处),然后离开现场;并将专用信封交到管理处专人保管。4.4.
3、1.3在与业主未取得联系或者业主无法赶回之前,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所封存的钥匙。4.4.L4在该户业主赶回之后,业主到管理处领取钥匙或咨询有关情况,由封存钥匙的物业工作人员对房屋未锁情况进行介绍后由业主签收。同时提示业主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如果发现异常请及时报警。4.4.2物业人员发现业主房门未锁的处理流程:标题:关于发现业主家房门未锁的处理规程第2页共2页4.4.2.1如物业人员发现业主房门未锁,发现人员应留守在门口,尽快通知管理处值班人员联系该户业主。4.4.2.2接到上报的人员应立即联系业主(室内固定电话/手机等)进行确认(作好登记),征得业主同意(帮其锁门及收存钥匙)后,安排辖区的秩序员
4、中队长及第三方人员到达未锁户门前。4.4.2.3到场物业人员将房门未锁的状况拍照,然后将房门锁好(门上有钥匙的,应将钥匙拔掉放入到专用信封中并封存,由发现人员和现场物业人员及第三方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同时在门上为业主留言,然后离开现场;并将专用信封交到管理处专人保管。4.4.2.4在业主未联系上或未赶回之前,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所封存的钥匙。4.4.2.5在该户业主赶回之后,业主到管理处领取钥匙或咨询有关情况,由封存钥匙的物业工作人员对房屋未锁情况进行介绍后由业主签收。同时提示业主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如果发现异常请及时报警。4.4.3在上述情况发生时,物业人员均不允许进入业主户内(紧急情况下除外),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