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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和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有什么规定?违反规定怎么处罚?国家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参考法律与政策:消防法第21条、第23条、第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