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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销审批制度1、 严格执行各级政府规定各项财务制度和上级公司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管理、专用资金管理、流动资金管理、成本核算管理、物质材料管理等。2、 电站(厂)财务科每年向公司领导提出预决算报告,平时有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购置专控商品,要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先批后置,对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的,财务人员有权拒付。3、出纳人员要做好现金的收入、支付和保管工作,做到日清日结,超过库存限额规定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因工作失职或失误等原因造成账务不清,现金差错的均由出纳人员负责。对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等现金,要及时负责到位。4、 重大开支(一万元以上),由电站(厂)领导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开支,三万元以上大款项调度及财务支出,实行总经理与财务总监(或董事长)联签。5、 电站(厂)职工个人不得借用公款,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借款(不超过一万元),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限期(三个月)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