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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广西隆安农村商业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一、审核情况(一)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全称为“广西隆安农村商业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在广西南宁市隆安县。公司前身系隆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8年6月整体改制组建隆安农商行,注册资本8,997.78万元。公司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为杜旺京,截至2022年2月15日,公司股东总数为736户。(二)审核过程申请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于2022年2月25日正式受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非上市
2、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和关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商业银行增发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8)24号)等相关规定,我们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合规性审核。二、审核中关注的问题(一)关于审计机构数据差异审核中关注到,根据申请材料,申请人2020年审计机构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2020年财务报告期初数与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19年审计报告存在差异。请申请人说明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存在上述差异的原因,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信息。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
3、确意见。申请人回复:(1)报告期内变更审计机构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申请人更换审计机构的原因主要是申请人根据管理机构广西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统一招标结果,选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其总所及其分支机构均具备丰富金融行业审计经验。经申请人与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沟通和友好协商后,双方决定不再续约。(2)存在差异的原因申请人2020年财务报告期初数与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19年审计报告存在差异,原因是公司对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要求,“其他业务收入“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交换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为更好反映公司业务收入性质和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对2019年度出租固定资产业务收入由营业外收入列报为其他业务收入,该事项影响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对比数据的列报,其他业务收入增加549,352.38元,营业收入增加549,352.38元,营业外收入减少549,352.38元,营业利润减少549,352.38元,该事项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损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的
5、要求,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公司补计提公司2019年末存放同业款项利息285,369.86元,同时确认利息收入-农村经济组织贷款利息收入,该事项影响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应收利息增加285,369.86元,利息收入-农村经济组织贷款利息收入增加285,369.86元,利息净收入增加285,369.86元,营业收入增力口549,352.38元,盈余公积增加28,536.99元,未分配利润增加256,832.87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的要求,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公司补计提公司2019年度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费5,694,028
6、.73元,同时确认所得税费用5,694,028.73元,该事项影响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应交税费增加5,694,028.73元,企业所得税增加5,694,028.73元,盈余公积减少569,402.87元,未分配利润减少5,124,625.86元,净利润减少5,694,028.73元。本次前期差错更正后净利润下降主要是公司补计提公司2019年度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费5,694,028.73元所致,考虑到汇算清缴调整虽然是常规经营事项,但其金额影响较大,故公司在2020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披露如下:“公司报告期内补计提公司2019年度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费5,694,028.
7、73元。”(3)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信息。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在定向发行说明书之“一、公司基本信息”之“(六)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监管指标及变动分析”之“2、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分析”之“(2)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分析”补充披露如下:“本行2020年财务报告期初数与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19年审计报告存在差异,原因是本行对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前期差错进行了更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要求,“其他业务收入“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
8、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交换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为更好反映本行业务收入性质和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对2019年度出租固定资产业务收入由营业外收入列报为其他业务收入,该事项影响本行2019年财务报表对比数据的列报,其他业务收入增加549,352.38元,营业收入增加549,352.38元,营业外收入减少549,352.38元,营业利润减少549,352.38元,该事项不影响本行2019年度损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的要求,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本行补计提本行2019年末存放同业款项利息285,369.86元,同时确认利息收入农村经济组织贷款利
9、息收入,该事项影响本行2019年度财务报表,应收利息增加285,369.86元,利息收入农村经济组织贷款利息收入增加285,369.86元,利息净收入增加285,369.86元,营业收入增加549,352.38元,盈余公积增加28,536.99元,未分配利润增加256,832.87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的要求,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本行补计提本行2019年度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费5,694,028.73元,同时确认所得税费用5,694,028.73元,该事项影响本行2019年度财务报表,应交税费增加5,694,028.73元,企业所得税增加5,694,028
10、.73元,盈余公积减少569,402.87元,未分配利润减少5,124,625.86元,净利润减少5,694,028.73元。”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信息。申报会计师认为:申请人已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信息。三、合规性审核意见我会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披露基本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和关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商业银行增发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8)2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中介机构已就本次申请的相关问题依法发表了明确的意见。据此,我会同意广西隆安农村商业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