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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院长、副院长竞聘工作方案根据县县直医院公开选拔聘任院长、副院长实施方案精神,现在市范围内选聘县人民医院院长1名、副院长5名;县蒙中医医院院长1名、副院长3名;县妇幼保健院院长1名、副院长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主;(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老中青相结合;(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五)坚持民主集中制。二、选聘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1、选聘人员户籍为市范围内或人事关系在市范围内,政治素质好,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2、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组织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3、熟悉国家卫生健康方针、政策和医院管理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4、有任职单位者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5、外旗县人员具备流动条件;6、无违法犯罪记录。(二)任职条件1、(1)院长:身体健康,选聘年龄在60周岁左右(上限不超过2岁,下不设限,下同),需具备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副高及以上职称。(2)副院长:选聘年龄在男55周岁左右,女50周岁左右,需具备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原则上各医院选聘一名40周岁左右的副院长。(3)选聘年龄和任职经历截止时间为20_年7月
3、26日。2、竞聘院长需具有旗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院领导工作经历或三级公立医院医、技、药、护等临床科室正职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3、竞聘副院长,工作经历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旗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担任科室主任(副主任)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具有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4、竞聘40周岁左右副院长,同时具备医学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医技药护等临床一线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三、报名及选聘办法(一)报名及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竞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自愿服从调剂的基础上按竞聘分数可由正院级到副院级及同级调剂)。县直医院院长(副院长)选拔聘任领导小
4、组负责对竞聘人员个人资料、证件、相关经历进行审查核准,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二)选聘办法。选聘分竞聘演讲、组织考核、考察提名、研究决定、公示、聘任等6个环节。本次选聘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其中竞聘演讲占50%,组织考核占30%(包括民主测评占30%.领导班子及科室主任评价占50%、业务主管部门评价占20%),考察提名占20%。1、竞聘演讲。包括竞职演讲和现场答辩(原则上脱稿演讲、答辩),实行百分制,其中竞职演讲和现场答辩所占分值比为6:4,两项成绩和为竞聘者的竞聘演讲成绩,根据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上按岗位职数1:3比例确定进入组织考核范围人选并进行公示,达不到比例由领导小组议定进行。(1)竞聘
5、人员进行竞职演讲,演讲内容包括工作业绩、竞聘目的、政策把握、发展目标、工作思路、治院措施等,演讲时间15分钟左右。(2)答辩内容:根据竞聘人的演讲内容,由专家评审组现场提出35个问题进行答辩,答辩时间10分钟左右。2、组织考核。结合个人工作实绩,在竞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及科室主任评价,业务主管部门评价,根据组织考核结果,院长、副院长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提名范围人选并进行公示,达不到比例由领导小组议定进行。3、考察提名。院长、副院长岗位人选由选聘领导小组成员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评价,近三年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卫健主管部门表彰奖励荣誉者,酌情加分,根据综合成绩选聘领导
6、小组拟定聘用候选人,提交县委、县政府。4、研究决定。按照选聘领导小组提请拟聘人选,经县委、县政府审议后确定拟聘人选。5、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提请县政府聘任。6、聘任。实行年度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一般聘期为3年。任职一年一考核,年度考核三年连续为优秀者,三年后不再重新竞聘,直接续聘;三年连续考核合格者,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竞聘。(三)待遇。聘任人员参照现行医疗机构薪酬分配办法执行。四、报名须知报名时间:20_年7月22日一26日。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县卫健委。报名方式:竞聘人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县县直医院公开选聘院长(副院长)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验证报告)、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2寸蓝底彩照3张,近三年以来获得的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卫健主管部门颁发的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于7月26日18:OO之前提交至县卫健委人事科。咨询电话:五、其他事项如遇特殊情况,由选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本方案由县县直医院院长(副院长)选拔聘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