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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专业带头人评选、培养与使用管理办法一、目的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有关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师资队伍特别是专业带头人队伍建设,建立专业带头人队伍培养与使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的作用,带动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学校招生办学事业的科学发展。二、基本原则1 .高度重视与加强加快原则;2 .确定标准与实际确定原则;3 .长远规划与分期分批原则;4 .学校资助为主与个人分担相结合原则;5 .评选、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原则;6 .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原则。三、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书记、教学副校长成员:其他校级领导、教务科科长、人事科科长、计财科科长、教研督导室
2、主任、办公室主任、各专业教研部主任。职责:制定专业带头人评选、培养与使用管理办法;审定专业带头人人选;实施专业带头人的培养与使用管理;评估每年专业带头人的培养与使用效果;提出改革专业带头人的培养与使用的意见及修改管理办法。四、评选的基本条件1 .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师德优良,无违法乱纪行为,近三年的校级师德考核中均被评为优秀。2 .男的年龄不超过55岁(含55岁),女的不超过50岁(含50岁),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3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4年以上中级职称;4 .坚持担任并较好地完成教学任务,近三年教学质量考评达到良好以上。5 .指导或带领学生参加自治区级以上技能或文明风采比
3、赛获得过三等奖以上者;6 .近三年在全区或全国公开专业报刊上公开发表论著二篇以上者;7 .担任过校本以上教材副主编以上并出版者。五、名额安排与评选办法(一)名额安排1 .基础教研部:德育、语文、数学或物理专业等各1名;2 .机械教研部:骨干专业23名;3 .汽车教研部:骨干专业23名;4 .电子教研部:骨干专业23名;5 .信息教研部:骨干专业12名;6 .商务教研部:骨干专业12名;(二)评选办法L个人自存与专业部推荐:7 .教务科审核;8 .学校领导小组审定。9 .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六、培养与使用规定(一)学校培养与使用L授予专业带头人荣誉证书;2 .连续三年学校每年给予8000元/
4、人培养专项经费;3 .优先安排专业性的外出培训或考察学习活动;4 .优先推荐参加自治区级以上的专业学术团体;5 .在正常情况下,原则上每学期安排教学任务不超过15节/周;6 .组织参与并指导学校的专业及其实训基地的建设;7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优推优和晋升职称;8 .提供开展教改或科研活动的各种便利或方便;9 .协调安排二名青年教师交由专业带头人“传帮带”;(二)个人培养与发挥作用要求1 .个人连续三年每年配套培养资金不少于2000元;2 .参与并指导学校的专业及其实训基地的建设;3 .担任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学术团体的理事以上;4 .积极参加校内外专业性的外出培训或考察学习活动;5 .“传、帮
5、、带”2名青年教师并有实质性成长(有记录、评估);6 .坚持担任正常的教学任务,每学期原则上不少于8节/周;7 .三年内至少主持一项自治级以上教改项目并结题获奖;8 .在全区以上公开报刊发表论文二篇以上或自治区级论文评选中送评二篇以上并获奖;9 .积极组织并指导学生参加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技能或文明风采比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七、奖罚等相关规定1 .本校教师如被选定为专业带头人的,必须服从学校的培养与使用管理,除非有特殊性原因并经向校长申请审批可以退出,否则以不服从学校安排论处,取消评优推优资格,如属中级职称的,连续二年内不得晋升职称。2 .专业带头人培养与使用每三年进行总结评估一次,被确定为专业带头人如达到以上培养与使用规定的,可延续培养与使用。没有达到培养与使用要求的,则取消专业带头人资格,取消评优推优资格,如属中级职称的,年度内不得晋升职称。3 .本办法自二。一。年秋季学期开始试行,此前如有相关规定与之相冲突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4 .本办法学校领导小组授权教务科具体实施并作解释,人事科、计财科、教研督导室及各专业教研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