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印刷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管理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印刷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环境保护及工业卫生工作,符合环境标志产品保障体系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工业企业卫生标准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是指大气(工业废气),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工业卫生是指工作场所内空气中有害物质,生产性粉尘及工作噪声等。第二章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公司环境监测和工业卫生的主管部门为行政部,职责为监督、检查环保和工业卫生法规实施情况;负责组织、监测环境质量及工作场所工业卫生状况;负责制定治理规划及治理工程的施工、验收工作。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2、施工、同时投产,没有建成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整个工程不予验收,不得投入使用。第五条购进生产设备,须同时购进相应的环保及工业卫生设施,因设备配置不全而产生的环境污染及工业卫生不符规程的,由设备购进部门(供应部设备科)和使用单位负责与设备制造商协商,共同进治理,达标后方可投产使用。第六条使用化学品的生产部门,其工艺配方,应遵循用低毒材料代替高毒材料,用无毒材料代替有毒材料的原则。因技术原因无法采用低毒、无毒工艺配方时,必须配备防毒设施。第七条引进使用新化学物品时应当附毒性鉴定资料,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后,方可使用。第八条已经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其它公害的部门,应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制定规划,治
3、理达标。,第九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的部门要正确使用和认真维护处理设施。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停用和拆除环保设备和工业卫生设施。第十条各级组织和领导要经常对职工进行环境保护及工业卫生教育。教育职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第三章处罚第十一条因无故停用或拆除环保和工业卫生设施发生污染受到环保主管部门罚款的,按罚款额的50%从责任部门扣发,按罚款额的1%一5%,从责任者工资中扣除。第十二条因管理不善造成超标排污被环保部门处罚的,按罚款额的20%从责任部门扣除,按罚款额的1%从责任者工资中扣除。第十三条对未提供毒性鉴定资料,擅自使用新化学物品的责任者,扣发当月50%的奖金。第十四条随意排放含制版废液、废油等国家规定的废液、废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第十五条在强噪声环境中或在有害气体岗位作业,不使用防噪声耳罩或防毒口罩者,酌情扣减奖金并加强教育。第十六条对环保和工业卫生设施使用、维修不当,造成损坏的责任者,扣发当月奖金1030%。第十七条由于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引起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提请司法机关追究肇事者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