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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卫生院心脑血管疾病事件登记报告制度实施方案心脑血管疾病是严重威胁我县居民生命健康的主要疾病之一。为规范我县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工作,现根据XXX关于印发宿迁市心脑血管疾病事件报告工作规范的通知(XX疾控【XXX】24号)的要求,结合XX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的(一)了解XX心脑血管疾病的分布和流行特征。(二)为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我县心脑血管疾病预防控制策略和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二、报告对象在我院诊治的本县户籍心脑血管病人,或因心脑血管疾病死亡而未报心脑血管病人者,均为应报告对象。三、报告病种(一)冠心病病例1急性心肌梗死(icdLO编码,i21)2、随后性心肌梗死(i
2、cd-10编码,i22)、3、心脏性猝死(icdLO编码,i46.1)o随后性心肌梗死包括复发性心肌梗死,但不包括特指为慢性或注明自发病起持续时间超过4周(28天)的病例。(二)脑卒中病例1、蛛网膜下出血(icd-10编码,i60)2、脑内出血(icd-10编码,61)3、其他非创伤性颅内出血(icd-10编码,62)4、脑梗死(icd-10编码,63)5、脑卒中,未特指为出血或梗死(icd-10编码,i64)。不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tia)及慢性脑动脉硬化。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发病以28天为期,按发病例次计算,发病28天后,又有急性发作则按又一新病例登记报告。陈旧性梗死,不作发病报告。四、
3、报告单位和责任人(一)报告单位本院为心脑血管疾病报告的责任报告单位。(二)报告人本院执行职务的所有医护人员为责任报告人。五、工作流程(一)本院防保科牵头具体负责,明确专人,统筹做好心脑血管疾病报告工作。(二)诊治医师发现应报告的心脑血管疾病病例后,填写XXX心脑血管疾病报告卡(简称报告卡)。门诊或住院医生对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登记报告后,应在患者病历显著位置标注“心(脑)血管疾病已报”字样。(三)负责心脑血管疾病报告登记的工作人员要定时收集本院门诊、住院医生填报的报告卡和医院电子网络中心脑血管疾病诊断信息,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核对整理,审核无误后填写XX心脑血管疾病登记表(简称登记表),于每月5日前将
4、上月报告卡复印件和相应电子登记表向县疾控中心上报(城区医疗机构直接报送至县疾控中心,各乡镇、村医疗机构上报至本镇卫计服务中心,由卫计服务中心统一报送至县疾控中心)。(四)县疾控中心要将城区医疗机构上报的心脑血管疾病报告信息,按报告卡上的现住址将报告信息反馈到各乡镇卫计服务中心,各乡镇卫计服务中心对报告卡上现住址为本辖区内的病例进行随访,以核查报告信息的准确性、明确病例的户籍地址、更正补充报告信息。对现住址已明确为本乡镇且填写正确的心脑血管疾病病例进行确认;对现住址明确为本乡镇但填写有误的,更正后确认;对现住址不是本乡镇的病例进行“退卡”并写明退卡原因。每月一次对户籍和现住址在本辖区的心脑血管疾
5、病发病信息进行收集、查重、审核,填报相关数据。并于每月5日前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上月本辖区的心脑血管疾病发病信息。六、工作职责我院为责任报告单位,将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工作纳入医院常规工作,建立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制度,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负责心脑血管疾病信息收集、审核、登记和(网络)报告工作,包括门急诊、住院和来院已死亡病例。(二)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月收集本村或辖区内的新发病例,填写报告卡和登记表,并与月底前将报告卡和登记表上报至乡镇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并负责上级反馈的病例信息的随访、确认,补充、订正空缺、错误信息。七、资料和信息管理(一)
6、报告卡、登记表统一由防保科妥善保存。(二)心脑血管疾病数据信息的储存,应采用不同方式或设备进行双备份,防止因计算机的故障而丢失。(三)使用心脑血管疾病发病登记报告统计资料或分析信息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公布。(四)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公开病人个人信息或把发病资料擅作他用;对于需要使用有关心脑血管登记信息的个人或单位,应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并注明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八、考核指标(一)网络报告单位的考核指标。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病例同时具有发病报告的比例290%、心脑血管疾病病例漏报率Wl0%、报告数据完整率295%、报告数据正确率,95%、报告及时率295%、审核及时性295%。(二)网络分卡和随访确认的考核指标。分卡和随访确认及时率100%、随访信息填报完整性IO0%、随访信息填报正确率298%、重复卡百分比2%。(三)数据汇总分析的主要考核指标。按规定及时完成数据分析汇总和分析报告。九、实施时间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