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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内部聘任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深化职称聘任制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激励、稳定优秀人才,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专业技术职务内部聘任暂行办法。一、申报对象与控制标准1、申报对象内部聘任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与聘任分开,所聘人员可不具备该岗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占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但享受相应的岗位绩效工资待遇。申报对象包括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达到规定任期的正式聘任人员,以及达到规定任期的内部聘任人员,在具备所在岗位系列专业技术背景时,可根据省厅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对岗申报内部聘任至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不具备所在岗位系列专业技术背景
2、的人员,按照转岗规定,须先转评为所在岗位系列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2、控制标准学校内部聘任与正式聘任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为50%:50%,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与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占15%、35%o每年度通过的内部聘任与正式聘任人员,控制在当年具备申报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总数的70%以内。二、评审程序与评审办法每年内部聘任工作与正式聘任的评审推荐工作同时进行,学校推荐的正式聘任申报人员视同已取得内部聘任资格。内部聘任工作严格遵照正式聘任的评审推荐工作程序、评审办法与评审纪律。三、聘期管理1、聘期与考核内部聘任人员聘期一般为3年,其绩效工资年度考核按内部聘任的岗位进行,
3、年度考核在合格等级以下者,或者未完成额定工作量者,下一年度聘期即行终止。2、职称重新申报内部聘任人员聘任期满后原内聘职务终止,不再自动续聘原内聘岗位。连续达到职称申报规定任期的人员,可申报比原内聘职务高一级的内聘职务,其有效的业绩成果为在原内聘职务内的业绩成果;其他人员重新申报原内聘职务,其有效业绩成果为比原内聘职务低一级职务以来的业绩成果。不论申报哪一级职务,近5年的业绩成果不得低于申报总要求的二分之一。3、岗位竞级内部聘任人员只能聘任在该职务层级的最低岗位,同时不得申报高一级职务正式聘任的岗位。4、工资待遇内部聘任人员只享受同岗位正式聘任人员的岗位绩效工资待遇,不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稳定、培养和配偶安置等其他任何政策待遇。其相应待遇按月发放,不计入档案工资,退休时依据档案工资核定退休待遇。四、附则1、本办法提及的相关待遇逢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或受学校资金限制时,学校再作相应修订。2、工勤技能人员内部聘任参照此文件执行。高级工与中级工岗位的比例为50%50%o工勤技能人员申请岗位晋级时,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不计入年度考核在合格等级以下的年限),并获得所申请岗位的等级证书。3、本办法自20xx年实施,原内部聘任人员纳入此办法管理,聘期为20xx年1月20xx年12月。4、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