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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本科生班主任选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地促进大学生全面成长成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班主任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侧重于学风建设、大学生生涯辅导和职业规划等学业指导工作。第三条班主任要切实发挥专业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作用,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业务知识,按岗位职责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把大学生教育管理的相关任务落到实处,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和个性良好发展。第二章班主任工作职责第四
2、条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学生工作部门的指导下,协助辅导员进行班级管理,以自身专业优势开展更经常性、更针对性、更有效性的学风建设和个性化指导工作。1、加强学风建设。每学期要对所带班级的学习情况进行1次系统分析,有针对性地对学习困难学生进行1次以上的分类指导,做好学生的学业预警工作;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班级学生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每月至少听I次所带班级的课,联系任课教师,了解学生的课堂表现、课外学习等情况,教育学生合理支配课余时间,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2、加强学业指导。负责学生学业咨询与指导,解答学生在专业学习、社会实践和竞赛活动等过程中的问题,指导学生制定个
3、人学业发展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态度和方法等教育,引导学生自觉进行自主性、研究性和创新性学习;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为学生提供职业规划和生涯发展平台,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学科竞赛、互联网+比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学科竞赛,充分发挥实践育人功能,指导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各类社会实践、职业体验活动。3、加强信息反馈。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积极向学院和学校建言献策,每月要向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汇报工作至少1次,并且和辅导员沟通情况至少1次;积极参加学院学生工作的相关会议,了解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学生工作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纪录和总结,每年向学院提交1本工作日志。第三章选聘与配
4、备第五条班主任一般从专任教师中选聘。各院要坚持把德才兼备的中青年优秀教师、骨干教师选聘到学生工作的第一线担任班主任工作。鼓励新入职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第六条班主任聘任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方式,由各二级学院开展选配工作。各二级党委应根据辅导员工作情况和班级实际需要,自主选配班主任,原则上,班主任指导的班级不得超过2个,聘期至少一年。选聘名单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并由校党委学工部为班主任颁发聘任证书。第七条担任班主任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奉献精神,为人师表,作风正派。(二)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沟通能力,熟悉教学管
5、理制度和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能够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三)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教育教学规律,有较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较强的学业指导能力。(四)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八条班主任实行党委学生工作部和二级学院双重管理制度,各二级学院对班主任进行直接领导和日常管理,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班主任的年度考核。第九条班主任应参加辅导员年度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策以及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知识;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方针政策、班主任的工作职责及学生工作的特点与方法技巧等。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学院要定期组织班主任的业务培训,提高班主
6、任工作能力和水平。第十条班主任考核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二级学院党委负责具体实施,结果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备案。第十一条班主任考核实行学年考核制,考核采取量化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工作考核、职务晋升以及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十二条班主任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学风建设(占40%)、学业指导(占30%)、信息反馈(占10%)和学生评议(占20%)等指标确定。其中,学风建设包括班主任开展的成绩分析与学业预警(15%)、指导班级活动(5%)、听课并联系任课老师(20%);学业指导包括班主任开展的大学生生涯辅导和职业规划(10%)、学科竞赛与实践
7、活动指导及成效(20%)o第十三条各二级学院在班主任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班主任。原则上,校级优秀班主任考核分值应在80分及以上,推荐名额总数不超过所在学院班主任考核人数的20%o校级优秀班主任推荐结果经各二级学院公示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由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评选确定。对优秀者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金100O元并进行先进事迹宣传。第十四条班主任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考核分值低于60分),当年解除聘任,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一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务。第十五条班主任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应立即解除聘任。对工作不负责或不能积极履行班主任职责,造成班级管理重大负面影响的,要及时批评教育;经教育仍无改进的,应立即解除聘任。如若出现以上两种情况,其班主任工作考核均视为不合格。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校党委学工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