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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车限行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和轻型厢式封闭式新能源货车限行管理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现将货车(含专项作业车)禁止通行区域、时段及通行证办理的相关规定通告如下:一、禁止通行区域、时段(一)市区1、禁行区域: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所有道路。2、禁行时段:07:0021:OOo3、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和轻型厢式封闭式新能源货车(总质量4500千克以下)在早、晚高峰时段(07:0009:00,16:30-18:30)禁止通行,其他时段允许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
2、4、其他总质量4500千克以下的新能源货车在早、晚高峰时段(07:0009:00,16:3018:30)禁止通行,其他时段允许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5、其他进入三环路以内的货车(含专项作业车),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通行证,其中海虞南路、海虞北路、新世纪大道、方塔街、书院街、北门大街、金沙江路不予办理;已办理货车市区通行证的,早、晚高峰时段(07:0009:00,16:3018:30)禁止通行。6、注册登记满15年、国I、国II排放标准的小、微型汽油车全天24小时禁止进入市区;国11I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专项作业车全天24小时禁止进入市区。(二)高架道路1、禁行区域:常熟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架道
3、路。2、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轻型厢式货车和轻型厢式封闭式新能源货车(总质量4500千克以下)在早、晚高峰时段(07:00-09:00,16:3018:30)禁止通行,其他时段允许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3、其他类型的货车(含专项作业车),全天24小时禁止进入高架道路。(三)乡镇(梅李、滨江、古里)1、梅李禁行区域:通港路(不含)一一江夏路(不含)一一聚沙路(含)一一梅东路(含)一一梅南路(含)一一月河路(含)一一支梅公路(不含)形成的合围区。2、古里禁行区域:对青墩塘路(不含)一一铁琴北街(含)一一虞东公路(不含)一一洋蕾路(含)形成的合围区。3、滨江禁行区域:浦江路(含)、江浦路(含)、江
4、南大道(含)、汽渡路(不含)、通港路(不含)合围区域。4、禁行时段:07:0021:OOo5、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和轻型厢式封闭式新能源货车(总质量4500千克以下)在早、晚高峰时段(07:0009:00,16:30-18:30)禁止通行,其他时段允许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6、其他总质量4500千克以下的新能源货车在早、晚高峰时段(07:OO09:00,16:3018:30)禁止通行,其他时段允许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7、其他进入乡镇禁行区域的货车(含专项作业车),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通行证;已办理货车乡镇通行证的,早、晚高峰时段(07:0009:00,16:3018:30)禁止通行。二、涉及工程抢险、市政养护和其他民生生活需求等特需车辆,请按规定办理特许通行证。三、对注册登记时车辆类型已登记为非“轻型多用途货车”的皮卡,请车辆所有人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通告的规定设置交通标志,车辆驾驶人应当按照交通标志通行。五、违反本通告限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六、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1月30日。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