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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安委办2017)121号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园区及区属国有企业开发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各镇街(园区卜区政府有关部门、高新区有关部门、区属国有企业:为认真汲取重庆柏汉塑胶有限公司“9.18”燃爆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园区及区属国有企业开发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各相关单位在监管过程中应做好以下三点工作。一是园区及区属国有企业开发投资建设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二是已建成投产未落实“三同时”的企业要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全面查找安全隐患,并对查找出的隐患分级分类管理,制定整改方案,严密防控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三是建成投产项目完成移交手续后,涉及镇街应及时将项目纳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11月13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1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