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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工在工地干活拖欠工资怎么办随着春节临近,很多在工地上干活的朋友都等着拿工资回家过年。今天我们就谈谈,在工地上干活,找谁要工资。通常总包单位会将工程劳务分包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又将承包的劳务分包给各班组,农民工往往由班组雇佣到工地干活。等到索要工资的时候,班组长往往推脱称未收到工程款,或者故意逃避。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下面我们一起探讨。一、向谁主张工资?第一,班组长支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招用农民工,农民工已经付出劳动而未获得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答记者问时解释到“由该单位或者其出资
2、人清偿。”也就是说虽然班组长不具备用工资质,但有用工事实已经产生,班组长作为出资人和负责人,应当承担工资支付责任。第二,劳务公司支付工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据此,无论劳务公司是将劳务分包给劳务班组长,还是允许劳务班组长以劳务公司名义对外经营,均应承担工资支付责任。第三,总包单位支付工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3、:”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因此无论分包(包括合法分包及违法分包)或者转包,只要发生拖欠工资的问题,均可以要求总包单位先行支付工资。二、如何主张工资?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第一,劳动监察。劳动监察保障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职责包括: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
4、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可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第二,向清欠办投诉。通常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下设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清欠办。清欠办负责受理并查处各类举报投诉,指导、督促和协调清欠工作,开展清理拖欠的专项检查,对违反清欠有关规定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或建设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因为清欠办是隶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提出的拖欠工资处理方案和意见往往具有较强针对性,促使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责任主体及时履行工资支付责任。第三,劳动仲裁。常见的工程建设项目对农民工的用工往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可以想办法收集考勤表、打卡记录、工资发放流水、施工日志、三级教育记录等有关材料收集有关存在劳动关系和约定工资发放标准的证据,向工作地点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第四,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因此,有工资欠条的,可以向工作地点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