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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符合本公司管理要求的财务制度体系,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明确经济责任,规范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债权人、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依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其他子公司可参照执行。第四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第五条公司应切实做好财务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实
2、现经济责任制等其他内部管理制度奠定基础。第六条公司财务管理应体现财务控制原则,体现经济责任制与现代管理相结合、权力分立制约与分工合作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七条公司实行“财权相对集中,分级授权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在集中领导下,按分管权限及责任对财务收支进行核算、管理和监督。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财务行使相关的职权。第八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的财务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三)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3、案;(五)审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六)审议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七)审议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做出决议;(十)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决议。第九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五)决定公司融资和借款以及资产的抵押、出租、发包和转让及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方案:(八)根据总经理的
4、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决定其报酬事项;(七)决定公司财务机构的设置,制定公司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八)授权总经理、财务总监处理其职权范围内的财务事项;(九)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十)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条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的财务活动;(二)对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财经法律、法规或者公司有关财经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第十一条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财务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对公司财务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董事会通过的各项财务决议的实施
5、情况;(二)签署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完整、合法;(三)督促经营者建立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会计核算体系;(四)保证公司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五)签署公司股票、债券、担保、抵押等经济合同及有关法律文件。第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公司财务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组织实施董事会通过的其他财务问题决议;(三)审议财务总监拟订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及其他重大财务处理方案并报董事会讨论;(四)审议财务总监拟订的公司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并依照董事会决定设置财务机构并报董事会讨论;(五)审议
6、财务总监拟定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及政策,须报董事会的并报董事会讨论;(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根据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机构负责人,支持并保障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七)经董事长授权,签署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等财务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责任;(八)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各项财务收支事项;(九)董事会、董事长授权处理的其他财务事项。第十三条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对公司财务行使下列职权:(一)列席董事会会议;(二)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审查公司资金运行,主管公司财务收支审批工作,负责公司会计政策和财务管理
7、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三)参与拟订生产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签署财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产品销售价格,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四)监督检查各项资金收支活动,审查重要财务事项及其他例外财务事项;(五)监督检查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真实、合法、有效;(六)审核、签署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等财务资料,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七)负责本公司财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提名财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人选,决定其他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
8、、调动、奖惩;对违反公司财务管理条例的员工有处罚建议权;(八)在授权范围内审批日常财务开支;(九)董事长、总经理授权处理的其他财务收支事项。第十四条公司设财务部,专门处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财务经理是公司财务机构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对财务总监负责,对公司财务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财务机构及所属分公司、控股公司财会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二)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管理要求,遵照国家有关财经管理制度,拟订并实施财务管理办法(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组织会计核算以及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三)组织编制和执行各项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等,拟订并组织实施资金
9、筹措和使用方案;(四)审核、签署财务报告,对提供的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责任;(五)协调财务部门与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定期检查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统筹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并与有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督促各单位降低成本、节约支出、提高效益;(六)依法维护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制止并纠正违法和违纪行为,依法维护公司权益,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完整,接受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财务总监的监督检查;(七)参与公司重大经济问题的分析与决策;(八)在履行上述职责时,对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公司规定、侵犯公司权益的行为,有责任向财务总监、总经理报告。第十五条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的
10、审批权限统一由股份公司行使,非经批准,各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投资和担保。各下属单位或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应依据本制度做好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财务部指导。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十六条财务预算是公司对计划年度内资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的预算和筹划,是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年度综合财务管理、评价公司绩效的依据。财务预算应以完成目标利润为中心,公司的一切资产与负债、收入与支出、筹资与投资、成本与费用,都必须纳入财务预算。公司实行全面预算制度,关于全面预算的编制内容、流程、编制程序及方法、执行与考核等根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及财务部的相应规定执行。第四章筹
11、资、担保及往来款项的管理第十七条公司筹资的预测及分析管理(一)财务部应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提前筹划,编制资金预算计划,及时、有效、合理地筹集资金。(二)当需要筹资时,财务部应根据资金预算计划,提出不同筹资方案,并对各筹资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选择适合公司生产需要、资金成本低、收益大的合理筹资结构和筹资渠道,报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同意,超越授权时还应报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后方可执行。第十八条资金筹集原则(一)筹集的资金要满足公司资金使用需要,要保持稳健的财务结构,对筹集资金的数量和时间应做好计划,提高资金综合利用效益,降低筹资成本;(二)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资金优势,优先在公司系统内安排调剂资金余缺,
12、促进资金合理流动,减少不合理的资金占用;(三)资金筹集实行统一管理,融资权集中在股份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独立核算单位)一律不允许对外借款,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须经股份公司同意。(四)充分发挥资金杠杆作用,合理选择融资方式。第十九条提供担保的管理详见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应付(暂收)款项的管理财务部门对于应付(暂收)款项应逐项登记、定期清理,除日常清理外,年终结合财产清查,进行全面清查及函证;定期(季、半年、年)编制债务清理表,报送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有关部门,督促责任部门限期清理。第二十一条长、短期借款的管理(一)公司长、短期借款纳入年度资金预算,并据以定期(季、半年
13、、年)编制资金收支计划表。需向银行借款或贴现时,财务机构负责人必须填列“借款或贴现报批表”,报批表中必须说明借款或贴现的用途、金额、借款期限、还款计划等内容。经财务总监审核分析,报总经理或公司授权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二)借款到期时,财务机构负责人须提前15天填列“借款到期处理报批表”,表中要列明借款到期日及金额,以及将采取的相应措施。由财务总监审核,报总经理或公司授权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三)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长、短期借款台账,据实登记每笔借款的合同编号、借款行名称、借入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率、抵押情况等事项,及时计算、提取应付利息,准确反映利息支出。公司财务部统一保存借款合同
14、、抵押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并负责定期检查借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还本付息情况。第二十二条长期债券的管理公司发行长期债券应对举债额度、用途、利息、偿还能力进行充分分析,由董事会制定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国家有关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后发行。财务部门负责公司长期债券的登记管理,检查举债资金的使用情况。第五章货币资金的管理第二十三条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管理目的是协调资产的流动性、盈利性和安全性,以提富资金利用效率。财务部根据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规定,组织好货币资金收支管理。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实行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出纳、制单、审批、复核分别设岗,实行专人负责、分工
15、管理。第二十五条有关货币资金管理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货币资金的相关规定。第二十六条备用金的管理(一)每望年初根据各单位、各部门经营需要及申请,由财务总监按照审批授权核定备用金使用部门及年度备用金额度;因工作需要确需调增备用金额度的,要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二)部门和个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结算报账手续,及时归还借款,遵循“先清后借”的原则,对逾期不还者,停止其办理借款,并从其工资等个人收入中扣回。(三)备用金发生遗失,由借款部门、借款人或责任人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四)财务部门对借用备用金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年度终了时进行当年备用金清理,并重新核定新一年度备用金额度。第六章结算债权的管理第二十七条结算债权主要指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的应收账款、购买材料物资和接受劳务供应的预付账款以及其他应收款等。(一)结算债权由财务部门进行管理,销售、供应等有关职能部门及经办人员根据业务分工归口负责配合;(二)公司应加强对各项应收款项的管理工作,加大清欠力度,及时清理回收,减少坏账损失;财务部门季度终了对各往来款项的余额列出分户清单,分送总经理、财务总监和有关职能部门,督促有关责任人进行催结;(三)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要及时清收,尤其对个人借款要严格控制,个人借款只限于因公出差或办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