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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中学生日常操行评价办法为更好地适应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导向,强化学生常规管理,狠抓学生的养成教育,促进校风和学风建设,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评价内容(k)出勤情况1、学生必须按时上课或参加集体活动。如果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集体活动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请假三天以上需在级部备菜。2、上课、自习及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缺勤扣3分。(二)学习态度1、学生需以学习为主要责任,要目标远大,态度端正,砥砺奋进。做到努力学习,积极主动;入室即静,入座即学;课上要认真思考,积极回答;课下要及时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坚决不做与学习无
2、关的事情。2、上课及自习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如说话、打闹、睡觉、喝水、吃东西、照镜子等)每次扣2分。3、无故不交作业每次扣2分。4、在学校或上级组织的统一考试中,无故不参加考试扣20-50分。5、上课起哄扣10分,不服从老师管理扣20分,当面顶撞,有侮辱或侵犯言行扣2150分。(三)团结协作1、不服从组长、舍长、班委管理或拉帮结派,扣5分。2、搬弄是非,破坏班级团结扣10分。3、打架斗殴扣30分,情节严重或结伙、勾结校外人员打架扣4060分,校园欺凌扣60分。(四)遵规守纪1、眼保健操期间出入教室,课间操迟到或不认真做操,不听从指挥一次扣1分,旷操扣2分.2、在体育场以外玩球扣5分;体育课、音
3、乐课不在指定区域活动扣5分。3、午、晚休时间不按时上床,说话,洗刷,吃东西扣2分;乱串宿舍扣5分;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扣20分;午、晚休无故不回宿舍分别扣10分、20分;未经允许在宿舍留宿他人扣40分。4、乱用电器、乱扯电线扣1030分。5、故意损坏、破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扣20分。6、在校期间打扑克、玩游戏机,未经允许在教室或在午、晚休时间听音乐、下棋等扣10分,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扣20分。7、抽烟、喝酒扣30分,结伙喝酒3150分。8、传看不健康书刊扣20分,进歌厅、网吧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扣2030分。9、偷盗及以诈骗、恐吓等段唆要他人钱物等扣4050分。10、其它违纪现象参照本办法扣分。
4、(五)诚实守信1、在学校或上级组织的统一考试中,有考试舞弊行为每科扣20分。2、在老师或学校管理人员问询时撒谎扣20分。(六)文明礼仪1、不按规定穿校服1分;穿奇装异服,烫发、染发,化妆、佩戴首饰,留长发、剃光头扣10分,限期不改者扣20分。2、语言不文明扣5分,给同学、老师起侮辱性绰号扣10分。3、在教学区、公寓楼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扣5分。4、集体活动时不遵守纪律,乱起哄、说笑、打闹一次扣5分。5、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倒污水扣2分;在校园墙壁等乱贴、乱涂、乱画、攀树折花扣510分。6、在教室、公寓等公共场合吃刺激性气味大的食品扣5分。7、校园内骑自行车、电动车扣5分。8、爬墙、跳窗、攀跨护
5、栏扣10分。9、男女生定向交往扣2030分,情节严重或不接受教育改正者扣3150分。(七)其它1、学生会、团总支成员工作成绩突出,经考核优秀加10分。2、优秀学生干部加8分,三好学生加5分。3、主动承担学校的某项劳动任务、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及其它经认定的好人好事酌情加5-20分。4、敢于检举他人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经核实后加510分。5、积极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加510分。6、在学科竞赛中获优秀奖或进步奖的,或在德育处、级部、学生会举办的活动中获奖的酌情加分。二、奖惩规定:1、学通学生日常操行基础分为100分,将加分与减分合成为积分结果。2、积分91分以上者才有资格评为校级
6、及以上先进个人。3、积分8190分,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积分7180分给予警告处分;积分6170分给予记过处分;积分5160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积分50分以下,给予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学生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一律计入电子档案。4、积分80分以下的同学,由级部组织培训学习。三、实施办法:1、学生日常操行评定由级部和班主任具体组织实施,对学生日常操行情况要详实记录,及时上传。2、级部和班主任要建立学生日常操行评定档案。3、记过及以下处分由级部认定,报德育处备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由级部提出申请,提交校长办公会通过后执行,德育处备案。学生处分情况由级部或德育处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处分学生要坚持公开、公正、严肃、规范的原则。4、学生违纪受处分后,班主任、级部要及时召集违纪学生及其家长谈话,与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5、日常操行积分90分以下者,不能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亦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6、学生日常操行积分按等级记入电子档案,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操行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学生不能毕业。7、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山东省博兴第一中学2023年8月